本着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为确保我院的推免生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根据《济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济大校字〔2015〕8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推免生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综合能力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研究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学院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工作。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学、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及教授、专业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参加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推免工作。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学院将严格按规定办理,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推荐过程中,持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或学校有关部门书面反映;认为有舞弊行为的可向学校纪检部门举报。学院推免生及复试工作小组将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负责对社会、学生等质疑问题的解答,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今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免生名额为101名。学校根据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学位点建设情况等分配推免生名额。学院本次推荐名额为 4人。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济南大学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学院本次推荐范围为2012级数学与应用数学、2012级信息与计算科学、2012级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按期完成前六学期(五年制为前八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且加权平均成绩应在本年级同专业(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再细分专业方向)学生前30%以内。
5、CET-4 成绩450 分及以上,或CET-6 成绩426 分及以上,或IELTS 成绩6.0 分及以上,或TOFEL(IBT)成绩80 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6、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三)推免生优先推荐条件
1、在本科学习阶段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公开发表论文、作品(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均为济南大学),以及取得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首位,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为济南大学),经认定后按《济南大学推免生附加分值表》(附件1)加分(同一项目取最高附加分值,不累加)。
2、赛事的分类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大校字〔2014〕122号)及《济南大学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竞赛认定分类表》执行,多人完成的项目,每个人附加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标准×(N-M+1)/(1+2+3+…N)
(N:完成总人数;M:所在位次)
多人完成的不分位次的项目,每个人附加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标准/N (N:完成总人数)
四、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地点 | 主要工作 | 责任人 |
1 | 2015.9.12前 | 1、成立领导小组,下设推免生工作小组、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 2、公布符合申报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充分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组织好报名。符合推荐范围及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自愿申请推免生资格,并连同英语(四、六级、雅思、TOFEL)原始成绩单、符合优先和破格推荐的证明材料一起提交所在学院。 3、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学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表》。 | 管延勇 |
2 | 2015.9.12-9.16 | 1、学院组织符合推免生条件但不申请推免的同学本人,在附表1中签字说明本人放弃推免资格(必须本人签字)。 2、学生须于9月16日晚12点前登陆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yz.ujn.edu.cn/yanzhao/index.php/Home/Tuimian/index)进行报名,过期不登陆网站报名者视为放弃。 | 孙元功 |
3 | 2015.9.17 |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推免学生的排名(按加权平均成绩与附加分值之和)按不超过本院推荐名额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推荐遴选的学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并将参加推荐遴选的学生名单以及考核统计材料(学习成绩统计表、奖励证明材料及排队情况等)在学院范围内张贴公示(纸质)。 | 孙元功 |
4 | 2015.9.18 面试时间:9.18, 下午:14:00 面试地点: C306 |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参加推荐遴选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推免生名单;面试时要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总成绩=(加权平均成绩+附加分值之和)×70%+面试成绩×30%。 关于跨学院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取得相关学位点同意接收的意见。 | 管延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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