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领导同意,县政府法制办决定面向全县行政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县行政单位公开遴选1人。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乡镇公务员要求在乡镇工作满2年,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
2.具体职位设置及要求详见下表
遴选单位 | 遴选单位性质 | 职位名称 | 遴选人数 | 最高年龄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身份要求 | 其他要求 |
县政府法制办 | 行政机关 | 法制 专干 | 1 | 30 | 本科 | 法学类 | 公务员 |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
二、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10日。
2.报名地点:桃江县人社局二楼公务员管理股
3.报名要求:报考者填写《桃江县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公告中要求的材料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资料: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4.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县人社局负责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县政府法制办配合。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如事后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专业资格审查以《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2)发放笔试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本次遴选,只进行笔试,笔试分两次进行,各占总成绩的50%。遴选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
2.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2.县政府法制办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分别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3.因报考者中途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对拟录用人员在《桃江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共同组织,县政府法制办配合。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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