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报考点接纳下列考试方式:
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MBA联考、管理类联考
二、 报名条件及所需携带的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户籍的考生(须本人凭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2、非苏州户籍、在苏高校2016届本科毕业生(须本人凭身份证及学生证)。
3、非苏州户籍、在苏工作的其他考生,除须本人凭身份证外,还须出具近期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或近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税务部门盖章)。
三、 网报、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网报日期和时间:
2015年10月10日-31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信息确认日期、时间及地点:
2015年11月9日至12日 9:00-11:30 13:00-16:45 逾期不予办理 ;
1、凡报考苏州大学的考生请至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游泳馆南楼)确认报名信息。
2、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请至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劳动路359号)确认报名信息。
四、 特别提醒:
1、考生须网上支付报名费,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2、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到省级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考生须认真查阅招生院校的公告,如拟报考院校对报考点有特殊要求的,请考生根据院校规定选择报考点。
苏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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