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快推进我市财税体制改革,长沙市财政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长沙市财政局机关选调2名科员,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共选调8名科员。(具体职位详见附表1)
三、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党政群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见各职位具体要求)。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均以2015年10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4、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财政业务专干职位,需经济学类专业或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文秘工作职位,需从事文秘类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专业不限;报考财政网络信息员职位,需电子、通信、计算机类专业。
以上专业类别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
6、年龄32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简章
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先锋潮网、长沙高级人才网、长沙考试网、长沙市公务员网、长沙市财政局网、长沙会计网等网站发布选调简章。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时间为10月8日8:00—10月16日18:00。报考人员请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的“长沙市财政局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选调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或蓝底)电子相片。
准考证打印:长沙市财政局负责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10月12日—10月20日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下载填写《2015年长沙市财政局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22日8:00—10月23日18:00。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长沙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联系。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各职位最低开考比例,经报长沙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于10月24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用百分制,注重对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财政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进行测试,不指定考试范围。
3、考生笔试成绩将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及长沙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的《2015年长沙市财政局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报考长沙市财政局机关职位时还需提供《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单位签署 “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2次(含2次)。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体检和考察递补分别不超过2次(含2次)。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长沙市财政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及长沙市财政局网站公示拟选调对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及社会各界监督。
(八)试用
拟选调人员试用期2个月,由长沙市财政局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
(九)调动
选调人员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本次选调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长沙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由长沙市公务员局进行指导和监督。
联系电话:长沙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 0731- 88665743
监督电话:长沙市财政局纪检监察室 0731- 88666307
报名技术电话:湖南领导人才网0731-82218422
2015年9月24日
附表:2015年长沙市财政局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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