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所)推免生接收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我校《天津外国语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第四版)》及我校《2016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执行。
(一)申请和接收程序
1、接收名额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日语学院本年度最大可接收18名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2、接收方向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要求,接收的学生均为学术型研究生。专业方向具体分为日语语言理论与实践、日本文学、日本文化、日本经济和日语教育。
3、接受条件
1).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面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申请人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3).成绩优秀,三年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学年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全部课程不得有重修(或补考)科目。专业排名在专业总人数比例20%以内。
4).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专业比赛获奖以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励、有境外学习经历的推免生、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优秀或日语能力考试N1在130分以上及本校优秀毕业生报考我校优先考虑,并在奖学金评定和出国交流项目方面予以倾斜。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4、考核方式
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客观评价、科学选拔。通过笔试和面试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全面考查,确保生源质量。
笔试部分考查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等。面试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运用能力和交流能力等。
5、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并综合学生的专业平均成绩、测评成绩以及获奖等综合要素来确定录取名单。
(三)面试安排
时间:2015年10月16日(周五)(地点:报到时通知)
笔试部分:上午10:00~12:00面试部分:下午14:00~16:00
地点:天津外国语大学马场道校区
(四)其他规定
其它未尽事宜解释权在日语学院办公室。
(五)各院(所)联系电话:02223260812
联系人:刘老师邮箱:takugun@tjfsu.edu.cn
天津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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