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来源:山东艺术学院网 阅读:839 次 日期:2015-09-22 14: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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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要求,自2014年起,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分为推荐、接收两个工作阶段。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教育部同时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现制定我校2016年推免生接收章程。

一、接收推免生的范围及条件

(一)我校接收推免生包括本校推免生和外校推免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我校2016年计划接收本校推免生及外校推免生人数不超过75人。

(二)外校推免生申请条件:

1.具有推免资格的全国著名综合类大学以及专业艺术院校的全日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民办、成教的学生),且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2.我校有硕士研究生导师同意接收;

3.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无重修、补考课程,已具备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的各项条件。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创作、表演能力,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创作方面有突出成果,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二、接收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25日前,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接收推免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并上传经公示的推荐名单。

(二)10月7日前(具体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公告为准),经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的本校、外校推免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等工作。逾期填报的考生(以系统时间为准)将视为无效申请。

(三)10月8日—9日,我校对本校、外校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所有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推免生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学校保健科于10月10日早6:00—7:30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分为文东校区和长清校区。

(五)10月10日、11日,同意接受我校复试的推免生(含外校推免生申请者)参加我校各二级学院组织的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参照《山东艺术学院2015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各二级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包括专业成绩与面试成绩,专业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80分为合格线。未经复试的推免生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六)10月12日,各二级学院将复试成绩(包括专业成绩、面试成绩及试题、答题纸、录像光盘等相关复试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七)10月13日,根据推免生申请者复试成绩,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送待录取通知及复试成绩,推免生申请者在24小时内确认同意后方可被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八)10月14日,我校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开。

(九)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拟录取资格。

(十)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有不及格、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申请外校的推免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则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三、严格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将通过复试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及复试成绩按要求进行公示。学校按本章程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推免接收工作,同时,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关,学校还成立了推免工作督查组,对工作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及的推免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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