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通知
来源:太原科技大学网 阅读:871 次 日期:2015-09-21 16: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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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及研究生:

根据《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5〕2号)精神,现开展我校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管岗位申请条件与程序

1、研究生申请助管岗位基本条件:思想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学习成绩优良,能保证助管工作时间的脱产全日制一、二年级研究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2、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应根据应聘单位需求(具体岗位设置汇总见附件1),针对自身课程与学习、科研情况填写《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批准,将申请表在9月24(周四)前交至研究生学院;

3、每名研究生只允许申报1个助管岗位工作,已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助教的研究生不得申报;

4、助管岗位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按照聘用部门的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协助聘用部门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5、研究生因故不再兼任助管岗位工作,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应及时与研究生学院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调整。

二、面试及聘用

研究生学院对各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申请进行统一审核后,对设置岗位进行公示。各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通过研究生学院审核的研究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确定拟聘用的研究生助管,并将拟聘用研究生名单报至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对拟聘用的助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聘用名单并与受聘研究生签订助管协议。

三、助管岗位酬金标准与发放

1、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月,按月发放;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

2、各用人单位聘用的研究生助管如有变化,须于每月第一周内报研究生院。如有延误,造成岗位津贴发放问题,用人单位须承担相关责任,研究生学院同时停止设立该单位助管岗位;

四、助管岗位要求与考核

1、承担助管工作的研究生,在不影响正常学习与科研的情况下,应保证平均每周的工作量在15小时左右;

2、对不能胜任的研究生助管,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聘,被解聘的研究生助管在下一学年不再具备应聘资格。

研究生助管工作,是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予以大力支持,共同配合。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受聘研究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受聘研究生的工作指导,在聘用期间表现优秀的助管可以在下一学期续聘。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汇总

附件2: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申请表

温馨提示:

《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申请表.doc》来源于太原科技大学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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