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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现将我校2016年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长新
副组长:张巨松闫敏綦群高张旭辉高志涛
成员:石书兵姚刚唐新军张博杨开伦王子荣潘存德杨俊孝张学军刘维忠张太红德娜郑昌戈马英杰王金泉孟梅余国新陈全家阿地力·沙塔尔姜小三郭俊先古丽米拉·克孜尔别克杜光明匡延昌陈建郭璇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张巨松
副主任:高志涛吕冠伟匡延昌
成员:陈建李波郭璇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的政策和原则,审查批准录取方案,解决推免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报请学校批准后决定。
(二)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院级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班主任、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及主要任课教师代表等人组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学院的推荐工作细则,开展推免生申请人的资格审查以及确定推免生名单等工作。
二、推荐范围
推免生必须从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学习成绩优秀,并符合以下条件:
1.被推荐者本科前三学年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0%范围内(民考民学生按专业单独排名,排名时不含预科阶段成绩),统计学分绩点时统计必修课、专业任选、专业限选、实践环节这4部分。
2.被推荐的汉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大学英语平均成绩80分以上;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20分以上(含320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汉语水平须通过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3.推荐人参加校外推免生复试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行为。
(五)品行端正、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七)优先推荐。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热爱科学、热爱新疆,传承“屯垦戍边”精神,立志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服务的学生。
2.对我校重点建设学科和专业具有浓厚学术兴趣,具有特别突出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的学生(须经两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通过校级评审),可不受外语及学习成绩排名限制。学生有关说明、支撑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进行公示。
(八)专项推免。
1.“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推免条件及要求详见校团委相关通知。
2.选聘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担任辅导员专项计划。我校拟选聘2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担任辅导员。推免条件及要求详见《新疆农业大学选聘推免生担任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选聘辅导员专项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转为普通推免生名额使用。
四、推免生名额
(一)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2016年推免计划共121人(含6名“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20名“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计划),根据各学院符合推免范围的毕业生人数比例及学科建设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各学院推荐免试生指标。具体名额分配见《2016年各学院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参加专项计划的申请人均需按照本通知所列要求完成所有推免流程。
五、推荐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9月18日前各学院须完成以下工作:
(一)各学院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网址报研招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表》(附件2)报研招办备案。
(二)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6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附件3)。
申请者须提供: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2.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
4.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三)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学院须统一为推免生提供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式两份),并根据申请人前三年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成绩系统为准)和本通知中“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结果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6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盖章,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交研招办备案。
(四)参加专项推免的研究生还要按照专项推免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推免生接收
9月28日-10月25日。为推免生的接收阶段。获得推免生资格的申请人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按要求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所有复试及录取通知均通过该系统发布和接收。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另文通知。
参加专项推免的申请人只能填报我校,接收此类推免生不占用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七、注意事项
(一)严格遵守教育部3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考试纪律。
(二)请各学院依据教育部、自治区和学校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安排工作,并根据时间要求按时报送材料。
八、咨询与申述
咨询部门:研招办联系电话:09918762140
申述部门: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9918762956
纪检委(监察室)联系电话:09918762099
新疆农业大学
2015年9月16日
附件:
1.2016年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表
3.新疆农业大学2016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
4.2016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温馨提示:
《附件下载.doc》来源于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最近更新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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