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级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来源: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1287 次 日期:2015-09-14 10: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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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就业导向和以人为本服务理念,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本着既要满足学生志愿,又要考虑学院教学资源合理利用及社会需求等情况,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省教育厅转专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宏观控制原则。学院每年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变化和学院教学资源配置实际,制定转专业计划。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统一标准,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三)转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学生转专业申请条件

(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某种疾病或特殊生理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者,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后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全日制普通专科一年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第一学年的上学期末提出转专业申请:

1.对拟转入专业确有一定的专长的,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并能提供与转入专业相关的专长佐证材料。

2.所有必修课程的成绩合格以上。

3.复学或因其它原因被编入一年级学习的学生,若原专业没有连续招生,可转入相近的专业学习。

(三)根据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专科第四学期及以上者。

2.有考试旷考、作弊行为者。

3.在学期间因各种原因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4.已转过专业者。

三、学生转专业的组织领导

(一)学生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与考核择优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并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二)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学生转专业的组织领导。

四、转专业操作程序

(一)学院鼓励铁道类专业转入非铁道类专业,学生提出转入申请并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可免转入考核。

(二)对确有专长申请转专业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答辩,通过评审、答辩的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符合其他转专业基本条件的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第一学期期末填写学院统一设计的转专业申请表,并填写3个转入专业志愿(含专业方向)。

(四)学院教务处组织统考计算机和英语两门公共课,教务处根据转专业计划,按按两门课程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培养方案和学分

(一)学生转专业后,原则上应按新转入专业的同一年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培养,补修全部专业必修和专业限选课程。

(二)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学分,经转入系与相关专业部认定后,计入转入专业相应类别的课程学分。凡不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教学计划外的选修课成绩记录。

五、其他事项

(一)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和学院各专业女生就业实际情况,经学院统一动员,学生申请,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如果学生申请人数大于计划数,按转专业操作程序(四)办理。

(二)合作企业组建订单班需要学生转专业,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也可办理转专业。

(三)转专业最终确认以学院下发《学生转专业通知单》为准,教务处、学生处、学籍注册管理部门、有关二级学院凭《学生转专业通知单》办理学籍变动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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