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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现将2015年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要求,本次认定范围只限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的在册在职教师。
二、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1、申请人网上报名。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称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4日—18日。由于报名时间受教育部限制,过期系统将不再接受。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网上申请注册。
2、接收材料及审查。各有关部门于9月18日前将申请人申报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由学校进行审查。
3、现场确认。9月25日将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厅。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现场确认的人员,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办法。
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由本人填写,所在部门鉴定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3、《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三甲级以上医院)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到辽宁教育人才网教师资格栏中下载)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申请人的授课证明。由所在学院出具的申请人上一学年度所授课程及课时量的证明材料;
9、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要求与网络上传照片同版);
10、《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承诺书》(由申报人填写);
1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由申报人所在部门统一填写);
12、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四、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的费用问题
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费用按省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联系人:姜钦扬 张婷婷 联系电话:62268603
人事处
2015年9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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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附件》来源于沈阳大学网,最近更新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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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