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鲁甸县2008年特岗 面试公告(第一号)
来源:昭通市教育局 阅读:4139 次 日期:2008-08-05 09: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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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结果的客观、公正。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坚持在鲁甸县2008年特岗 考务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并接受社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的原则。

4、坚持回避的原则。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有血亲关系的要回避;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有利害冲突的,考官和考生必须提出回避要求,经调查属实,考官必须回避。

二、面试人员

报名参加鲁甸县2008年特岗 ,并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免笔试考生和通过笔试初选进入面试的考生。

三、面试办法

1、此次招聘教师考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不设保底分,由专家组按有关评分标准执行。每场面试结束后,专家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的平均分即为该面试者的面试得分。

2、面试工作在鲁甸县2008年特岗 考试考务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设立面试专家考评组。中学设立文科(含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理科(含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两个专家考评组;小学设立语文、数学、英语三个专家考评组;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设立一个综合专家考评组。面试前从各学科专家考评委员会中随机抽出7人,组成本场面试的专家考评组。

3、专家考评委员会的组成:

(1)专家考评组成员由鲁甸县教育局特岗教师考试考务工作领导组从全县的中小学骨干教师中考察产生。

(2)专家考评组成员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优秀骨干教师。

(3)中学的专家考评组成员应具有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小学的专家考评组成员应具有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综合专家考评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

3、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时只向专家考评组报告代码,不得泄露姓名及其相关情况。

4、每一场面试记分、累分、监分的工作人员由考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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