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场地安排
面试时间:2008年8月11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竞聘人员面试须知》。
面试场地:会泽县实验高级中学。
面试场地分设初中组应试室、小学组应试室和侯测室。
应试室设置评委席、答辩席、计分席、监督席。
三、评委及工作人员
面试评委设小学组和初中组,每组设组长1名(由市教育局选派);设评委7名,其中主评1名。
评委职责:
1.评委肩负着实施面试过程的重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面试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树立保密观念和公正意识。
2.按联络员提示准确登记应试人员顺序号。
3.主评负责题目抽取,组织问答、追问等任务。
4.按既定的评分标准评分。
5.根据评分标准独立评分,不得相互交流。
6.应试者的最终面试成绩,必须经主评签字认可。
(二) 各组设工作人员6人。其中:2名计分员, 1名联络员,2名监督员(1名为教育局纪委委员,一名为县纪委工作人员),1名场外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职责:
1.记分员准确登记各应试人员的面试代码和面试顺序号;以评委序号为序,按评委评定的总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他5位评委的总成绩相加后除以5,就得到该应试者的最终面试成绩(得分保留2位小数);按照面试各种量化表格要求,准确、及时地计算并汇总面试成绩;顺序号出现空缺时要在汇总表上留出相应栏目;对所统计的成绩实行个人签名负责制。
2.联络员负责做好场内外联络工作;按时引领应试人员入场,负责应试人员资格确认;代管应试人员随身所带物品;向评委报告应试人员顺序号并将顺序号、代码交计分员。
3.监督员对面试全程依法实施监督,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
4.场外工作人员负责维持候测室秩序和场外秩序,面试期间候测室保持相对安静,校园内不得有闲散人员逗留;指引每位结束面试的应试人员到招聘工作临时办公室登记面试代码,应试人员登记好面试代码后立即带离校园,不得让其再次进入候测室。
评委和工作人员名单由会泽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不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规则
(一)面试人员确定
1.与会泽县教育局签订有意向性就业协议的,允许竞争初中岗位的人员按招聘岗位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初中组面试,其余人员全部进入小学组相应或相近学科面试。初中组落选人员安排到小学相应学科择岗。
2.未与会泽县教育局签订有意向性就业协议人员按招聘岗位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2的比例(小数点四舍五入)且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差额至少为1人确定面试人员。
3.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数,可以实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4.各招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最后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5.拟确定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再进行一次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试题确定
各面试组确定若干套面试试题,主要考察应聘者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和基本技能,考察其是否有严重口吃、身体残缺、心理不健康等不符合从事教师职业的条件。应试者从该学科面试试题中现场抽取面试题目,交由主评提问,应试者作答并回答主评追问问题或按主评要求进行必要的技能展示。
(三)面试代码制
应试人员实行代码制无记名面试。应试人员面试开始前凭准考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现场抽取面试代码并作准确登记,再分组抽取面试顺序号,按顺序号由联络员带入应试室接受面试。
(四)面试评分
1.面试当场评分,满分100分。每位人员面试结束后,专家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的平均分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得分。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面试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作为确定拟聘人选及选岗的依据。
(五)面试工作人员持证工作并收缴手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面试场地,应试人员不得携带手机,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应迅速离开面试场地,不得在场地附近逗留、观望。
(六)应试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面试资格,若出现名额空缺,则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①资格审查不合格者;②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场地参加面试者;③资格审查时和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干扰面试工作、违反面试纪律者;④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五、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结果于2008年8月13日下午4:00在会泽县教育局院内公布。
六、整个面试工作过程在会泽县特岗 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会泽县2008年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