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2015级硕士新生缴纳学费的通知
来源:北京物资学院 阅读:748 次 日期:2015-08-31 17: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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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硕士新生:

2015级硕士新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定,严格按照“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8月25日前)缴纳学费。‍‍‍

新生在京外缴纳学费可能需要北京银行信息,现将银行信息通知如下:

银行名称:北京银行通州支行;

银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59号;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部

二0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注:个别学生来电话说当地没有北京银行,学费跨行无法存入。北京银行反馈给学校结果否定了学生的说法,京外存入学费没有问题,学生一定要按照要求存入学费,不准入学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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