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安排的通知》(云教人〔2008〕41号)和《临沧市2008年特岗 面试公告》,就做好我县2008年特岗 面试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面试的组织领导
组 长:任建文(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家余(凤庆县教育局局长) 杨增伟(凤庆县人事局局长)
成 员:罗宏伟(凤庆县教育局党总支书记) 李默涵(凤庆县人事局副局长) 郭芝强(凤庆县教育局党总支副书记 纪检组长)
二、面试资格复查
1、面试资格复查人员:肖天华 柏先华 唐丽萍
2、面试资格复查地点:凤城完小;
3、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08年8月4日(上午8:00—9:00,);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为8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说课内容由毕业生按报考学科自选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内容(人教版)准备,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选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材内容(人教版);报考小学综合岗位的考生,选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六年制教材内容(人教版)。答辩由评委统一命出标准题,现场抽取答题。答辩重点是教育理论知识、教学案例分析、学科专业知识等,重点考察毕业生的从教态度、思辩能力、教学能力等。
四、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组成
1、组建评委10人(每5人一组,共二组),(评委由领导小组临时指派)。
2、抽调工作人员6人:
3、面试考场负责人:罗宏伟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08年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面试地点:凤庆县凤城完小。
六、面试程序和办法
1、8月4日上午8:00时,面试人员集中在待考室,分二组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8月4日上午8:00,评委及工作人员在凤城完小参加考务会;
3、8月4日上午8:30开始面试,面试人员在监督员的带领下进入考场,向评委主考交5份说课教案和说课题纲;
4、面试人员根据教案说课,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说课结束评分打分、计分员测算得分;
5、说课结束,面试人员当即抽取答辩题进行现场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答辩结束评委打分、计分员测算得分;
6、计分员根据5名评委在《面试评分表》中对说课、答辩的评分进行测算,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求出的平均分即为该面试者的面试综合得分(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七、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要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除说课教案、说课题纲外,不得携带手机、书籍等进入面试考场和候考室;
2、面试人员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休息,不准高声喧哗;
3、面试时间到,考生逾时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面试期间住宿费、生活费、复印教案费等一切自理。
七、面试工作纪律
1、提高认识,严守机密。在面试期间,评委和有关工作人员要提高对特岗教师面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要求自己。在此期间,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一律交考场负责人封存管理,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和任何手段泄露。泄密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坚守岗位,遵守纪律。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公正办事,严禁利用身份之便通风报信、徇私舞弊、违法乱纪;
3、忠于职守,大胆工作。工作人员要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一旦发现有非组织和非正常活动情况出现,要大胆加以制止,并及时向考场负责人和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知情不报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为便于考务和应急联系,封闭地点设一部手机专用电话。评委及工作人员在征得监督员及考场负责人同意并进行记录后,在监督员及考场负责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对外进行公务联系和接听公务来电或其他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