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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从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充实我县第一示范幼儿园和丙妹镇中心幼儿园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从江县在职正式教师选调7名教师到两所城关地区幼儿园任教。为做好本次选招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调岗位: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共计7个。
(一)从江县第一示范幼儿园5个。
(二)从江县丙妹中心幼儿园2人。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从江县在职正式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年龄为35周岁(1980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的)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4)学前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教龄满三年及以上。
(6)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等次以上。(新参加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受过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发布选调信息
地点:(1)从江县政府网;(2)从江教育公共邮箱;(3)各中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邮箱;(4)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在各自区域内张榜公布,相互通知。
时间:2015年8月19日--23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26日。
2、报名地点:从江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
3、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和报名考务费200元;
(5)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选调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复审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材料,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选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教育和科技局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2015年8月27日持身份证到从江县教育和科技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方法:本次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的方式进行,先面试后笔试。
(一)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选调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指导监督。
1、面试内容:唱弹(40分)、即兴编舞(40分)、绘画(20分)。
2、面试时间:2015年8月28日上午
3、面试地点:从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具体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笔试
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选调岗位名额的1:3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如果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及格才能进入笔试)。如遇某职位进入笔试人员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考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南)。
2、笔试地点:从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六楼会议室。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2015年9月 1 日 上午9:00至11:00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总成绩公示。
总成绩公示时间:2015年 9月2日— 9月6日
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录用资格:
(1)截止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受过乡镇及教育和科技局以上处分(含通报、警告、记过等尚未解除处分的;
(3)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4)其他情形经选调小组确定为不合格的。
七、录取
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后确定录取的人员,到县教育和科技局签定工作调动协议书,时间另行通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特别说明:通过公开选调考试录用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在城关地区所录取单位空缺岗位职数内重新聘任(或竞聘),并按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重新确定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待遇。
八、纪律监督
(一)选调工作严格参照《从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调工作人员在履行选调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公开选调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组织保障
为加强本次公开招考工作,从江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负责招考具体工作,陈建新同志具体负责相关工作,联系电话: 座机:0855-6412145 手机:13985804063
从江县教育和科技局 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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