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徐州市睢宁县招聘公办教师有关体检事项的通知
来源:睢宁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984 次 日期:2015-08-14 08:44:29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5年徐州市睢宁县招聘公办教师有关体检事项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2015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工作现已进入到体检环节,现将有关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5年8月18日(周二)早晨6:20准时在睢宁县行政办公中心(县政府)大门口集中(请务必空腹)。

(二)体检须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附件2)、《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均符合两标准的体检合格。只允许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1、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体检费用等,考生若有疾病治愈的,请携带本人病历。

2、各考生到达集中地点后,按“附件1”标注的体检组别及序号自觉进行排队,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核对个人信息。

3、服从领队的安排,自觉遵守秩序,严禁擅自离队,严禁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4、当天采血、B超检查前,须禁食。采血、B超检查结束后统一吃早餐。

5、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者,请勿做X光检查,请此类人员务必告知体检医师;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检查并及时告知体检医师,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6、考生对血压、听力、视力等检查结果要求复检的,须当场进行,对体检结束后提出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

7、积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医师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检查、检验项目的,体检人员应予以配合。

(三)注意事项

1、各考生须应准时到达集中地点,规定时间未到者,视同自动弃权处理。

2、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参加体检。若有携带的,须关闭后全部统一上缴领队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前及体检结束后保持通讯畅通。按照体检标准,部分体检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要进行复检,我们将及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负担(在复检的时候将根据复检项目的收费标准代为收取)。请考生务必将手机处于畅通状态,如因联系不上而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以下材料请于体检时上交

(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二)未就业考生提供所在居委会(村、组)出具的个人表现证明;目前仍在岗的考生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综合表现证明。

(三)已婚人员须提供女方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未婚人员须提供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2日

附件1:2015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体检人员名单及分组公示:

http://rbj.cnsn.gov.cn/xrlzyhshbzj/gsgg/201508/b930e67fb90240ffb959df13a4f87830.shtml

附件2: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

附件3: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 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