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2015年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来源:西安财经学院 阅读:2483 次 日期:2015-08-10 11: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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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新同学:

你好!祝贺你成为我院的一名新生。在你来学院报到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

一、新生报到时间

2015年新生报到时间:9月6-7日。持“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按时来学校报到,请不要提前报到。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书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时请随身携带近期彩色一寸、二寸照片(证件照)各10张,以便办理各种证件。“准考证”丢失者,请到原报名单位开具带本人照片的证明。

二、新生纸质档案提取办法

考生来我院报到之前持“录取通知书”、“ 准考证”、“ 身份证”等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毕业中学)领取经密封、加盖当地招生办(或毕业中学)公章的本人纸质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报到时交到学校各专业新生接待处,不交档案又无正当理由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部分考生档案由各地招办统一邮递除外)。

三、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后进行军训

五、党、团关系

陕西省党员新生须将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组织材料转至西安财经学院党委组织部;外省党员新生须将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组织关系转至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组织部。

团员关系转至西安财经学院团委。

六、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咨询电话:81556215)

1.新生迁户根据国家政策采取自愿迁入,转入学校的学生户口中途不能再迁回原籍,如在校期间因特殊原因迁出必须出示校方开除学籍或者退学的红头文件及本人申请书。入校时迁入户口的学生在毕业时按照分配方案给出的地址予以迁出。

2.户口迁移证盖章齐全:齐缝章、空白章、所在派出所章。户口迁移证右下方必须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印记清晰。户口迁移证的第一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能随便涂改。迁移证上重要信息(姓名曾用名 籍贯 出生地 身份证号 血型 身高)若不清楚要在开出迁移证的派出所及时更正后带到学校,报到时带两张一寸相片,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均写清本人专业、班级、电话号码)

3.新生身份证办理是指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必须办理新的身份证。未迁入户口的学生身份证没有到期可不办理。身份证丢失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挂失及补办身份证。

4.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为“小寨东路4号西安财经学院”。各种证件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入学通知书一致。更改处必须加盖管理部门印章,否则无效。(注:迁移地址归西安市西影路派出所管辖)

5.西安市市区生源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户口的学生自愿办理户口迁入。(含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长安区、临潼区)

6.户县、周至、蓝田、高陵四县,新生迁户,本人要持户口本原件,以及户口本上学生本人姓名的一页上须加盖户口迁出或者注销专用章,方可到校办理入校落户手续。属农业户口的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持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或者申请就地登记为非农业户口。如果放弃本次迁转,过后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7.办理户口截止日期9月25日。

七、收费标准(咨询电话:029-81556155)

西安财经学院2015年本科各专业入学收费标准

二级学院 本科专业 学费(元/人·年) 住宿费(元/人·年) 代办费(元/人·年) 费用总计(元/人·年)
经济学院 经济学类 4500 650 1371 6521
金融学 4500 650 1371 6521
保险学 4500 650 1371 6521
外国语学院 日语 4500 800 1371 6671
英语 4500 800 1371 6671
法学院 法学 3500 800 1371 5671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3500 800 1371 5671
戏剧影视文学 7000 800 1371 9171
广播电视学 3500 800 1371 5671
新闻学 3500 800 1371 5671
广播电视编导 11000 800 1371 13171
环境设计 9000 800 1371 11171
秘书学 3500 800 1371 5671
广告学 3500 800 1371 5671
信息学院 计算机类 4500 1200 1371 7071
电子商务 4500 1200 1371 7071
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500 1200 1371 7071
工程管理 4500 1200 1371 7071
工业工程 4500 1200 1371 7071
农林经济管理 4500 1200 1371 7071
物流管理 4500 1200 1371 7071
工程造价 4500 1200 1371 7071
统计学院 统计学类 4500 1200 1371 7071
数学类 4500 1200 1371 7071
经济统计学 4500 1200 1371 7071
商学院 工商管理类 4500 800 1371 6671
会计学 3500 800 1371 5671
财务管理 3500 800 1371 5671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 3500 650 1371 5521

代办费包括教材预交款、军训服装费、大学生社保费、体检费、被装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

本收费标准为2011年标准,若有变动以陕西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八、入学缴费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相关要求如下:

1、我校委托交通银行在报到日前3天从“太平洋学子卡”中集中代扣学杂费。请您在开学报到日的一周之前将学杂费足额存(汇)入“太平洋学子卡”。成功代扣学杂费的同学(代扣成功与否,可在报到日前1天致电前述交通银行翠华路支行电话进行查询,或通过任一自助取款机查询余额),在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直接到所在二级学院领取本人缴费收据,办理注册手续。

2、未能成功代扣学杂费的同学,报到时可在校园内集中缴费地点持其他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现场刷卡缴纳学杂费(不收取现金),刷卡缴费后凭缴费收据再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九、新生公寓床上用品配购相关说明(咨询电话:029—81556511)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杜绝“黑心棉”,切断各类传染性疫病在学生公寓内的传播途径,积极稳妥的做好我校2015级新生床上用品供给工作。根据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质检联【20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标准化学生公寓”相关要求,我校对2015级新生床上用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购”(不零售)。

新生床上用品均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教育厅审查合格的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准入生产企业提供,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纤维检验局对准入生产企业的原料进货、生产过程、产品出厂等环节实施全程质量监督管理。所有产品严格按照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477—2009》要求生产。具体规格标准及价格,见下表:

品 名 产品规格、指标(㎝) 重量等级 数量
棉被 长度:210 宽度:150 棉:100% 6斤合格品 1
棉褥 长度:200 宽度:90 棉:100% 5斤合格品 1
品 名 产品规格(㎝) 胚布纱织×密度×幅宽 数量
被套 全棉 长度:215 宽度:150 30×30/68×68 印花 2
床单 印染布(全棉) 长度:220 宽度:110 20×20/60×60 印花 2
枕巾 长度:78 宽度:48 全棉120克 2
枕芯 58×36 3.5斤(优质荞麦皮) 1
枕套 62×40 全棉 2
蚊帐 长度:195 宽度:95 高度:170 叠加宽度:45 涤纶SD双丝 1
凉席 长度:190 宽度:80 精品竹炭化 1
手提袋    塑质 1

共计14件,金额总计:伍佰捌拾壹圆整(¥581.00元)

十、新生报到地点

以下专业在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报到(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2号):

管理学院报到专业:工程管理、工业工程、工程造价、物流管理、农林经济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统计学院报到专业:数学类、统计学类、经济统计学。

信息学院报到专业:计算机类、电子商务。

以下专业在翠华西校区报到(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

文学院报到专业: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学、新闻学、秘书学、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环境设计。

法学院报到专业:法学。

外国语学院报到专业:英语、日语。

以下专业在翠华东校区报到(西安市翠华南路105号)

公共管理学院报到专业:公共管理类。

经济学院报到专业:经济学类、金融学、保险学。

以下专业在雁塔校区报到(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

商学院报到专业: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

十一、迎新接站

1.在新生报到期间,学校在火车站设有迎新服务接待站。新生出站后,可在火车站广场与我院迎新服务接待站联系,按专业乘专车抵达学院长安校区、翠华东校区、翠华西校区、雁塔校区。请各专业新生尽量按规定时间来院报到。

2.未按规定日期到达者,请自行到校。

乘车路线:长安校区:从火车站坐603到南门换乘323路到西安财经学院站下;从火车站坐500路西安财经学院站下车 。

翠华东校区、翠华西校区:从火车站坐5路到翠华路站换26路红专南路站下路南(东校区)、钟研所站下向南50米路西(西校区)。

雁塔校区:从火车站乘5路、30路公交车,到大雁塔站下车向西500米路南。

十二、其他问题

新生必须按时来校报到。若决定放弃本次上学机会而不来报到者,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西安财经学院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咨询电话:029-81556066)

校内奖学金:特等每学年2500元/人(无比例限制),一等每学年1500元/人(比例2%),二等每学年1000元/人(比例10%),三等每学年500元/人(比例15%)。

校内单项奖学金:特等每学年500元/人,一等每学年300元/人,二等每学年200元/人,三等每学年100元/人。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特困每学年3500元/人,普困每学年2500元/人。

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

以上各项具体实施办法请咨询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十四、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1556128

招生办公室传真:029-81556699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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