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六安市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体检须知
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阅读:801 次 日期:2015-08-08 14: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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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在规定的时间由体检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在体检过程中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体检秩序,不得单独自由行动。

3、体检表上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及病史栏由参检者须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不能遗漏。不准在体检表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或贴照片、作其它标记。

4、自进入体检医院至体检结束,受检者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在体检过程中禁止接打电话、收发短信。否则,一经发现,即视作违纪或作弊。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在受检前须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受检者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9、体检时不得有陪属参加,不得有要求医护人员作出有碍公正体检结果的言行,不得与医护人员、体检工作人员无理纠缠或取闹,影响体检工作秩序。

10、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结果我县可能会安排少数受检者参加复检(请受检者近期保持手机畅通),个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由我县统一组织,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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