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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8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
嵩县江苏双语实验学校(建设路西段)。
3、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考生需携带面试通知单(在招聘系统内下载打印两份)、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需携带)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填写承诺书,并在资格复审现场填写《河南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 登记表》(登记表由教育局提供,考生要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粘贴与笔试准考证同一底版照片)。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核。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意见
在确认面试考生的证件和材料无误后,审核单位在面试考生提交的《河南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 登记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8月11日一天。上午8:00开考,下午13:30开考。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当天早上6:30前到达面试地点,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入场。
2、面试地点
嵩县江苏双语实验学校(建设路西段)
3、面试方式和内容
(1)面试方式
每位考生讲授一节微型课。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和教师基本素养(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每位考生备课时间25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
(2)试讲教材
报考初中学科岗位的考生,讲课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现行教材。美术为七年级下册(人民美术出版社);音乐为七年级下册(人民音乐出版社);英语为八年级下册(仁爱版科学普及出版社)。
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的考生,讲课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现行教材。语文为六年级下册(语文出版社);数学为五年级上册(江苏教育出版社);英语为六年级上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音乐为六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美术为六年级下册(河北美术出版社)。
报考初中、小学体育岗位的考生,讲课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现行教材八年级《体育与健康》(教科版)。
(3)试讲内容的确定
试讲内容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办法予以确定。
(4)讲课编组
面试试讲共分6个组:小学语文1个组;小学数学1个组;中小学英语1个组;中小学体育1个组;中小学音乐1个组;中小学美术1个组。每组设7名评委
4、考场设置
面试考场设候考室、备课室、试讲室。试讲室设应考席、评委席、监督席、工作人员席。
5、面试程序
(1)考生务必于8月11日上午6:30前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到达面试考点,证件经审验无误后进入考点,上午7:00入场完毕,大门落锁,任何人不得再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与面试无关的任何物品。考生进入考点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到指定的地点集中点名(多学科的试讲组先抽签确定学科试讲顺序,并填写抽签顺序表),然后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到候考室抽签确定试讲顺序并填写试讲抽签登记表。
(2)各试讲组1号应试者由引导员引领至备课室门口,然后由备课室工作人员将其引领至备课室内并按抽定的试讲内容进行备课,备课时间25分钟,开考时间一到,工作人员应要求应试者立即停止备课,由引导员送至试讲室门口。
(3)1号应试者在唱分人员的引领下进入试讲室按规定课题讲课,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结束后,考生待唱分人员收集评委评分表(采取体操评分办法:在每位评委打分的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计算出成绩(4舍5入,保留2位小数),并当场公布后退场,由引导员送交联络员,联络员将考生送至学校大门外。之后,引导员引领2号应试者入场,依此类推。(1-3号考生全部试讲结束后由评委合议给分)
6、工作人员安排
(1)每个候考室安排2名(1男、1女)工作人员,负责对本试讲组应试者的身份进行确认;组织抽签决定试讲学科和试讲者的试讲顺序;对试讲者进行封闭管理。
(2)每个备课室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本试讲组试讲者按照规定时间、规定题目进行课程准备。
(3)每个试讲室安排5名工作人员,其中唱分员1名、计分员1名、合分员2名、监督员1名。监督员负责对试讲全过程进行监督;唱分员负责对考生的试讲时间进行计时,并在试讲剩最后3分钟时予以提示,为评委收集打分表、公布考生试讲成绩。计分员、合分员负责核算和记录考生得分。
(4)每个试讲组安排2名引导员,负责引导本组试讲人员从候考室到备课室、备课室到试讲室(引导员不得进入试讲室)及考生试讲结束后将考生送至楼梯口由联络员将其送出校门外。
(5)每层两个楼梯口各设联络员1名。主要职责:一是阻止非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场所;二是与候考室人员陪同考生上厕所;三是把面试结束的考生送至大门外。
7、面试纪律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各个环节实行封闭管理,候考室备课室工作人员、引导员和考场工作人员不得相互接触,不得咨询面试信息,不得向考生询问个人信息。
(3)除主考、副主考、督考、巡考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候考室、备课室、试讲室。
(4)凡进入面试考场的学生,严禁携带、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面试现场将使用无线屏蔽仪),不得携带任何参考书籍与资料,违者一经发现,将视其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面试资格。
(5)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抽签、备课、面试。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面试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进入卫生间需有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联络员陪同。
(6)面试中,考生只报出场序号,不得透露出姓名、经历等个人信息,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在工作人员引领下立即离开考试地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7)进入考场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和评委均需持证挂牌上岗,并将个人通讯工具关闭,统一存放到指定地点,由监察人员负责保管。
(8)面试工作人员和评委应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特岗招聘面试的不能担任本次面试的评委及其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不主动报告者按违规处理。
(9)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增强透明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随时发现,随时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10)举报监督及咨询电话
嵩县监察局:0379-66312523
嵩县教育局监察室:0379-66317770
咨询电话:0379-66317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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