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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引发的出租车停运等事件,最终的解决之道,不是简单地宣布“专车”非法,而应打破出租车行业的既得利益,改革出租车专营制度,让出租车行业回归市场经济的正确轨道。
近日,继上海交通部门之后,北京交通部门也在“专车”是否“黑车”的问题上,表明了自己的立场。组织没有出租车运营资质的车辆参与出租运营全部属于违法,这确实符合现行法规,没有太多异议。
但是,各地的表态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思路,也不是化解矛盾的好办法。在出租车专营制度下,出租车司机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利益受损者同时也是受益者。出租车司机每天都要交份钱的同时,也享受了限制竞争带来的保护。出租车司机反对“专车”于是就有了黑色幽默的一面,“为了让自己喝口汤,宁可让别人大块吃肉”。
在法治社会,恶法也是法。但是,要建设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就不能不考虑,依法打击“专车”等违法行为,究竟是在维护谁的利益,这样是否限制了市场自由和法律所应追求的公平正义?
所以,对于最近“专车”引发的出租车停运等事件,症结即在市场各主体之间的不公平地位,最终的解决之道,不是简单地宣布“专车”非法,而应打破出租车行业的既得利益,改革出租车专营制度,让出租车行业回归市场经济的正确轨道。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次公共舆论的反应非常理性,并没有完全站在的哥这一边。1月6日,《人民日报》刊发文章认为病根不在“专车”分的哥蛋糕,而是出租车领域采取配额制管理,并发出强烈呼吁“是取消出租车公司暴利模式的时候了”。同一天,新华社也就此事发表短评,呼吁“用改革击碎既得利益群体的垄断”。
两大官媒在出租车改革的问题上,同日强烈表态,并不多见。之所以会如此,一是落后的出租车专营制度已经在制造新的问题,诱发、激化新的矛盾,再不改,已经不行。
另外,这也反映出,公共舆论对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停滞失去了耐心。单说新京报创刊11年来,所刊发的相关评论文章,就不下数十篇。十余年来,因为出租车专营制度问题,在各地引发的停运等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然而,任由公众、媒体、出租车司机等十余年死磕,出租车专营体制坚如磐石,几乎没有任何改变。
一些地方十年前定下了应该有多少辆出租车,到现在还是有多少辆出租车。一些地方十年前一个出租车牌照几十万,到现在还是几十万。甚至,十年间货币超发若干倍,都不能对其价格产生任何影响。
一个大家都认为不合理的行业体制,为什么就是改不了。这或许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由此,公众看到,像公车改革这样一些过去认为改不动的老大难问题,说改就改了;一些行政审批权力,说放也就放了;一些身居高位的贪腐官员,说法办,也就法办了。在这样的背景下,也让公众对出租车行业改革破冰产生期待。通过改革打破出租车行业反市场的暴利垄断,创造良法以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创新,正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求。
希望,废止出租车专营制度,不要让公众再等待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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