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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鄂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幼儿园教师40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40名。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经市教育局同意聘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市直幼儿园在岗代课教师,工作满5年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由单位出具证明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幼儿教师的义务;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已通过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正在办理幼儿教师资格证注册登记手续的,须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和办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一年试用期满仍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
2.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曾被开除公职的;
④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鄂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地点:鄂州市教育局(滨湖南路60号)六楼618室隔壁。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电子邮箱报名:考生请登录鄂州教育信息网,下载填写《2015年鄂州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电子邮箱hbezey@126.com。(市教育局)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4日8:00—2015年8月8日17:30(电子邮箱报名的资格审查延至8月10日)。
(4)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任教幼儿园及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5年及以上幼儿教育教学经历证明材料(经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
(5)相关费用:笔试50元、面试50元。
(6)凭收费凭证办理准考证,签订《诚信承诺书》。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要求时,均进入面试。
凡与招聘简章规定招聘条件不一致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理论、职业认知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基本教学技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加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计入笔试原始分。
3.笔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数和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考生均进入面试),并分别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鄂州教育信息网公示。
(二)面试
面试由必选才艺展示(40%)、自选才艺展示(30%)和答辩(30%)三个部分组成。
1.必选才艺展示(限时4分钟):钢琴、小提琴、笛子、葫芦丝、二胡弹(演)奏(选择任意一种)。
2.自选才艺展示(限时3分钟):自选才艺展示根据个人特长选择(乐器不能与必选才艺展示重复)。
3.答辩(限时3分钟):采取现场提问考生答辩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加分分值按30%折算后计入笔试成绩)、面试占70%。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由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教育局共同组织。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费、交通费考生自理。
4.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体检如有不合格的,取消考核,不再递补。
5.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遵纪守法等情况。如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鄂州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反映并查证核实确有问题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报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这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和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对于有体育或文艺特长的男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报名收费地点:见现场通知
咨询电话:0711—3380356(市第二幼儿园招聘办)
监督电话:0711—3858552(市人社局)
0711—3386055(市教育局)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 州 市 教 育 局
2015年8月3日
温馨提示:
《2015年鄂州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鄂州市教育局,最近更新于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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