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15年度执业药师报名资格省复审未通过人员核补材料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953 次 日期:2015-07-31 14: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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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8月上旬对执业药师报考资格进行了复审,省厅复审意见如下:

“所有缺卫生局章的请通知考生补盖,不能补盖的予以清退。”

据此,请需要核补材料的考生按照各自情况根据省复审意见的要求进行核补:

1、省审核原因“缺卫生局章”的,必须提供岗位证明“_______同志在_______________单位药房从事药学岗位工作已满_____年”,由工作单位盖章并由主管卫生局人事部门盖章。

2、省审核原因“缺学历”或“学历疑似假证”的,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有效期内的二维码)。

省审核因单位岗位不符退回的和其他无法核补材料的情况将一律清退。

请考生务必于7月31日(周五)下午5点以前(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到徐州新城区行政中心东区综合楼A225(市职称办)办理核补(电话85798098, 85798231),核补材料将于当天送往省考试中心,请考生务必注意核补时间期限,根据6月份发布的报名简章《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说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8月上旬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本通知还将通过电话联系到个人,因考生个人原因始终无法联系或未按时核补材料的按同意清退处理,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特此通知。

2015年度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核结果(徐州市)

http://www.xzrsks.com/News/2015/0731/056922C8F3BA5F795F293DCFD21C93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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