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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公开招聘教师的专业测试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15年度郎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1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工作原则
201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测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专业测试对象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三、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
(一)非体育专项考生测试时间:
2015年8月8日上午 7:00开始,时间一天。
(二)体育专项考生测试时间:
2015年8月3日上午8:30开始,时间半天。
(三)测试地点:郎溪中学(新校区 )
四、专业测试考查指标及方式
(一)非体育专项考生
1.教案考查:
主要考查面试对象撰写的教案是否规范、完整、有特色;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过程的设计是否得当;是否较好地反映教学目标和要求;是否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是否恰当把握教学活动的重难点等。
2.试讲考查:
(1)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包括教育教学目标的达成、贯彻课程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2)掌握课程内容的能力。包括对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重难点的处理、教学内容的组织、学生能力培养等方面的要求。
(3)教学组织能力。包括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过程的安排与调控、师生互动及教学民主等方面的要求。
(4)教学基本素养。包括教材内容的把握与处理、语言表达、仪表举止、板书、讲解技巧等方面的要求。
(5)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包括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教学演示、教具和学具的运用等方面的要求。
(6)教学效果。包括学生对学习内容的理解与把握、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课堂气氛、学生个性发展等方面的要求。
(二)体育专项考生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及赋分为:基本素养占30%;实战能力占70%。(详见附件)
体育专项考生不撰写教案,主要以现场操作考核方式进行。其中实战能力测试由7名外聘考官担任,每位考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为该考生实战能力测试最终得分。专业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后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测试时统一要求着深色运动服装。
五、专业测试程序(非体育专项)
(一)专业测试考生的报到、抽签排序: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书、身份证,提前半小时到指定地点报到(上午6:30),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考生按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同一组中不同学科,由各学科考生代表抽签决定该学科顺序,然后由考生分别抽签决定专业测试顺序,序号顺延),考生未进入准备室前不得离开候考室。
(二)根据考生抽取的专业测试顺序号由工作人员将考生引导至准备室。考生在准备室内独立完成教学设计的撰写(提供教学设计专用纸)。教学设计(试讲稿)撰写完成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室。
(三)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1)教学设计的撰写。考生撰写教学设计(报考者不允许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及教材),撰写时间为45分钟。
(2)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到时叫停(试讲可以不脱稿,英语教师要用英语讲课,需要音乐播放器的自备播放器,不得把手机作为音乐播放器使用,不提供多媒体播放PPT,音乐面试室提供电子琴,其他教学用具自备)。
(3)专业测试内容。报考者要善于灵活而科学地处理教材,根据学生实际或自己的教学体会,从所采用教材中由考官组确定选择一节课的教学内容。(采用教材附后)
(四)专业测试的方式:考场监督员核查考生身份后,由主考官主持,按照抽签的顺序试讲,试讲采用无生上课方式进行。
(五)专业测试成绩的评定。每考场设5-7名考官,每位考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最终得分,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教学设计15分、试讲85分),保留两位小数,专业测试分数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公布。参加某一岗位专业测试入围人数或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设定专业测试成绩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书、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核查后方可进入考点。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考试开始时间前30分钟进入考点报到,在规定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后仍未到者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器材、书籍(含教材、教学参考书)等进入考点。如有携带者须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违者按作弊论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四)进入考点后,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的相关纪律要求。保持考场的肃静与秩序。
(五)专业测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专业测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考官在专业测试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及时予以撤换,出现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六)每个考场均实行电子摄像监控。
监督举报电话:0563—7031015
咨 询 电 话:0563—7031010
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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