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2015年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公告
来源:罗平县劳动和保障局 阅读:1365 次 日期:2015-07-28 17: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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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经卫生局研究,报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现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卫生监督协管员

2.招聘人数:8名,男性6名、女性2名。

3.岗位职责:服从罗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协助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传染病监督及职业卫生监督的综合巡查摸底和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各类无证经营行为,并进行劝阻告知、为其提供办证指导,打击非法行医,完成卫生监督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胜任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

2.具有大学(全日制学历)以上学历(含大学);医学、药学、法律专业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行政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无不良品行记录;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有卫生监督或医疗保健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1.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2.笔试内容: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3.报考人数少于招考人数,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4.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5日至8月5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罗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地址:罗八路5号,联系人:何天磊、陈美莲栾婷婷

联系电话:13769556499  18908748178  08748228601

(3)报名时应随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5.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工作有关要求

1.通过笔试、面试,经体检合格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经公示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2.被聘用人员与罗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签订编制外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为叁年(含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将不签订劳动合同。

3.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属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合同制,工资不低于1500元、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购买“五险”。

4.为严肃纪律,对在这次招考聘用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经查实将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5.整个招考聘用过程将在招聘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本方案由卫生局负责解释。

罗平县卫生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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