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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规模及学制
2016年我校共拟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315人,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收180人。(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2016年计划为准)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
二、陕西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励资助体系
(一)学费
我校严格按照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学费。符合我校优惠政策的研究生生全额减免学费。
(二)奖助学金
我校设立全覆盖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勤工助学津贴、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等。
1.所有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生/学年。
2.学校为硕士生提供助管、助研和助教勤工助学岗位,通过相应岗位职责考核,按月发放一定的津贴补助。
3.学校为吸引优质生源,单独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研一新生,奖励奖励额度为一等1.2万元,二等0.7万元,三等0.5万元。同时,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同学,学校减免其相应学年住宿费。(最终以学校当年招生优惠政策为准)
4.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业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的二、三年级硕士生。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额度为2万元/生/学年。
此外,我校还设立各类专项奖学金。
(三)助学贷款
根据《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学校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报考条件(最终以教育部2016年招生要求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正式录取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5.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报考条件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其中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必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请保存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1.网上报名(以教育部2016年报名安排为准)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院、系、报考专业、选考科目及相应的代码,考生提供的本人各项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依据我校研招主页公布的招生目录中的导师名单,在备注栏中准确填写要报考的导师姓名,考生录取之后,以网上报名时所填导师为准,如无不再进行调整。
2.现场确认(以教育部2016年报名安排为准)
现场确认地点为考生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名点(具体请考生咨询当地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平台进行自主认证)、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名费并现场照相。考生应严格按要求报考并按时办理各项手续,并保证信息准确。过期不能补报和修改,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下载打印《准考证》
在教育部公布的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生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初试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共为四门,其中国家统考题由国家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招生专业目录附后,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
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2016年录取分数线1区标准执行。
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差额进行。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和专业课测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符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涉及报名、考试、调剂和录取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最终以教育部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规定为准。
2016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惠政策
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精神,为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优惠政策如下:
一、对2016年报考我校的考生,除按国家规定正常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类学业奖学金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享受全部学费减免。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研究生,减免在读期间的全部学费: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学校研究生各项管理规定,努力学习,按照要求完成规定学业。
2.享受研究生助学金(每年6000元)
(定向、委托培养、非脱产学习、有固定收入及人事档案未到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助学金)
二、学校设立专项“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和资助报考我校的优秀研究生读研期间的科研创新活动,(具体评定条件按研究生处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标准如下:
1.研究生一等优秀新生奖学金:12000元
2.研究生二等优秀新生奖学金:7000元
3.研究生三等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
三、学校优先从本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中选择部分优秀毕业生留校,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具体办法和条件以当年学校人事处招聘计划为准。
四、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学校减免其首年住宿费。
五、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学校报销其复试期间来回车费。
本办法适用于2016年录取的全日制各类硕士研究生。具体执行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陕西理工学院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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