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教师和教辅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阅读:1898 次 日期:2015-07-24 11: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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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广播影视类学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天津市西青区侯台湿地风景区东姜井凯苑路,校园占地面积215亩。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2009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学生规模和专业设置在快速增长中。目前,学院设有新闻传播系、影视技术系、表演播音系、应用艺术系4个系和基础课部、实习实训中心、技能鉴定站、继续教育中心、图书音像馆等教学、教辅部门。设有广播电视网络技术、广播电视技术、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编导、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主持与播音、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雕塑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影视动画等13个专业,为全国文化产业领域和信息传播领域培养急需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欢迎各位有志之士加盟我们,共图发展。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二)招聘对象

1.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个别特殊专业可放宽学历和学位,且需同时具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所学专业及工作经历与教学内容相近的条件,并承诺在签订劳动合同五年内完成硕士研究生课程(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

2.教辅岗位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课程与学院开设课程、应聘岗位相关或相近。

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以资格审查日期为准。在职称、职业资格等级、相关专业从业经历等方面条件特别优秀者,可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适当放宽年龄标准。

二、招聘岗位

学院招聘岗位为专任教师岗和教辅岗。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见《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教师和教辅岗位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陆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tjgbys.com)查询相关招聘信息,填报《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学院人力资源处邮箱(tianguangrlzy@126.com)进行报名,并提供下列个人基本信息:

⑴本人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不间断)。

⑵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信息。

①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②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的检索工具如SCI、EI、CSSC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等,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③重要获奖情况。包括省部级以上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⑶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等。

2.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其他能够证明个人水平、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代表性论文或论著(封面、封四)、科研经历或获奖证明等文件。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和考核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按照学院规定参加适应性测评和面试。采用分类测评方式。测评内容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素质两部分,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试讲。

(四)集体讨论

根据综合排名由高到低的排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择优确定符合基本条件人员并报院党委备案。

(五)符合基本条件人员进行公示

对符合基本条件人员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

符合基本条件人员公示后,按要求在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提交体检报告。

(七)外调查档

体检合格人员,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学院进行调档审查。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院党委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台领导和台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聘用

聘用公示后,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调动手续)。

四、岗位性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照学院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为学院合同制员工,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聘用人员档案实行人事档案代理,委托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五、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东姜井凯苑路148号人力资源处

邮编:300112 邮箱:tianguangrlzy@126.com

联系电话:27510156-5501,5401

学院网址:http://www.tjgbys.com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27510156-5404

2015年7月22日

附件:1.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教师和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2.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温馨提示: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doc》来源于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最近更新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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