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凤翔师范分院2015年新生入学须知
来源: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1556 次 日期:2015-07-23 14: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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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新同学:

欢迎你进入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凤翔师范分院学习,谨向你表示热烈的祝贺!为了方便你入学报到,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持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身份证复印件及准考证于 2015年9月7-8日按时到校办理报到、缴费、注册等入学手续。

二、按照国家有关户籍管理规定,新生户籍迁转采取自愿。如需迁转户口,请迁至凤翔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手续时请注意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三证姓名务必相同。

三、新生须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从所在县区招生部门提取纸质档案,密封并盖章后自带到学院,上缴分院学生科。

二、新生入学时,需按下列标准缴费:

1、学费:按背面所列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 ;

2、住宿费(含取暖费):650元/年.人;

3、书费:预收400元/年.人(据实核算)

4、有关代办费:

公寓物品代办费约380元;体检费78元;军训服装费约65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20元/年.人(凡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学生可在学院卫生所就疗时享受门诊医疗费报销,住院享受相应的报销比例)。

三、缴费办法:你可在以下两种缴费办法中选择缴费:

1、将所缴费用存入银联卡,入学时持卡缴费;

2、现金缴费,入学报到时用现金直接办理缴费手续。

四、学院特别提醒:

1、新生来校时,请注意人身安全,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以免遗失(分院设有银联信用卡缴费系统,校门口有建行自动取款机)。

2、请按报到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确有要事不能按期报到者,务必提前电话联系并办理请假手续,9月22日前无故未到校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3、新生报到期间,学院在宝鸡火车站、宝鸡汽车站(西站)和高速客运中心设有接待站,你可与接待站联系,安排到校车辆,也可自行前往分院。

4、新生公寓用品(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实行统一代购)包括:棉被、棉褥、被套各一条,枕芯、枕套、小櫈子各一个,枕巾、床单各两条,学生可视情况带少量学习、生活用品。

5、我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参与迎新工作,新生到校报到时请到报名处直接办理各项手续,以免带来不必要损失。

报到地址:凤翔县城秦凤路6号(凤翔师范分院)

乘车路线:从宝鸡转程的学生在宝鸡汽车站(西站)乘坐宝鸡至凤翔的班车,其它乘车可直达凤翔的学生均在凤翔县城秦凤路口下车,向北200米即到。

联系电话: 0917—3093010 3093028(凤翔师范分院)

0917—3568018 3568029(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5年各专业学费标准

类别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元/年)
三年高职 语文教育 4800
初等教育 4800
五年制大专 学前教育 前三年2800 后两年5000
初等教育 前三年2800 后两年4800
应用化工技术 前三年3600 后两年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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