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报关员资格考试公告
来源:海关总暑 阅读:8935 次 日期:2008-07-06 21: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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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内容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报关业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以及与报关工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

二、考试方式与应试规则

考试全部采用客观性试题,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和答题卡均以简体中文字印刷;考试时限为180分钟,不分场次(考试具体起讫时间见准考证副证)。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主、副证参加考试。

考生应试时,应当使用2B铅笔将选定的试题**填涂在答题卡对应位置上;未按规定填涂的,后果自负。

考生应试时,应当携带考试工具书(中国海关出版社2008年版《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但不得在书中做任何文字记录或者标记。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或者具有信息接收功能的其它装置,以及具有信息存储和读取功能的电子产品和其他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应试的具体要求详见《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试规则》(海关总署2006年第28号公告),考生应当认真阅读、知悉。

三、考区设置

考试以直属海关为单位,设41个考区;各考区以隶属海关、办事处为单位,分设若干个报考点。

考试不限考生户籍、居住、学习及工作所在地,考生可以按照各考区的报考点设置,自主选择报考点。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未取得报关员资格,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3.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构成犯罪,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4.在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被海关取消考试成绩,或者有其他违规行为,被海关以作弊论处,不满3年的;

5.已经取得有效报关员资格的。

更多信息请查看海关报关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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