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庆市枞阳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来源: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675 次 日期:2015-07-23 13: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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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批准,现将2015年枞阳县招聘幼儿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5年度枞阳县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21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2015年枞阳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7月23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aq.hrss.gov.cn/)、枞阳在线(http://www.aqzyzx.com/)、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枞阳县教育局网(http://www.ahzyjy.net/)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专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8月5日(8月1日、2日正常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阶梯教室(枞阳镇湖滨路50号)。

3、报名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2015年枞阳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在其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手续。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专业要求相一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相应资格。

(2)报考者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名时办理申请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5、资格审查及报名费用收取

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监察局、人社局派员现场监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45元缴纳笔试考试费90元。

6、开考比例确定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考,但不得低于2:1的比例,并在枞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枞阳县教育局网站公布,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信息。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准考证领取:8月14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

综合知识内容: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等。

专业知识内容:幼儿卫生学、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专业所学的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理论知识。

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置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含加分) 达到55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尾数进一)面试人选。如按规定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则均作为并列者进入面试;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的方法和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拟定的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枞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枞阳县教育局网站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如出现合成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考察、体检

1、考察是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2、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统一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枞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枞阳教育局网上公示一周。

2、选岗

选岗前教育局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应聘单位(限选一次),已选定单位人员应书面承诺不再更改所选单位。如出现分数相同,则按照上述考试总成绩的优先原则进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到达选岗后未签字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签约聘用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予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手续。2015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2015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政策及考试考务、考察、体检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枞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枞阳县教育局网站查询及查阅。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枞阳县教育局 0556-2826316

枞阳县人社局 0556-2810930

监督举报电话:枞阳县监察局 0556-2811951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

附件:

1.2015年安庆市枞阳县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2.2015年枞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温馨提示:

《2015年枞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来源于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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