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08年特岗 免笔试的面试公告
来源:临沧市人事局 阅读:5002 次 日期:2008-07-04 10: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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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规定,2008年特岗 有部分州市对本科生免笔试。此栏即为云南省特岗办代各有关州市教育局公布的本科生免笔试的面试公告。请有关考生仔细查阅。

一、面试的原则

面试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结果的客观、公正;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回避的原则,面试考生与评委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的,评委要主动回避。通过面试测试应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举止仪表,确保特岗 质量。

二、面试对象

根据《临沧市2008年特岗 公告》,2008年对申报临沧市特岗教师岗位的本科毕业生实行免笔试政策。因此,首批面试人员为申报临沧市2008年特岗教师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本科毕业生。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8年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面试地点:临沧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新教学大楼

四、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复审,本科毕业生复审时间为7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在临沧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新教学大楼,县(区)需要安排专人于此期间到临沧师专开展资格复审工作。届时请申报特岗教师的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未交报名表原始表的毕业生要在复审时交验,持有学位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者可一并交验)。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再次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复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弄虚作假的除取消面试资格外,3年内不得参加特岗教师和全市教师公开招聘。

五、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说课内容由毕业生按报考学科自选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内容(人教版)准备,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选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材内容(人教版);报考小学综合岗位的考生,选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六年制教材内容(人教版)。答辩由市特岗办统一命出标准题,现场抽取答题。答辩重点是教育理论知识、教学案例分析、学科专业知识等,重点考察毕业生的从教态度、思辩能力、教学能力等。

六、面试程序及计分办法

(一)面试抽签
符合面试资格复审条件本科生于7月17日(8:30—18:00)到资格复审地点由各县(区)组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按初中、小学两个层次进行。因面试对象人数较多,未面试人员须在候考室候考,完成面试人员应离开面试考场和候考室(面试考场和候考室需要数由各县〈区〉确定并于7月10日前告知市“特岗”办)。

(二)面试程序

1、7月18日上午8:00在临沧师专召开考务培训会(市“特岗”办组织),8:25各县(区)向评委发放答辩题。

2、7月18日上午8:30开始面试,面试人员在监督员的带领下进入考场,向评委交5份说课教案和说课题纲。

3、面试人员根据教案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说课结束评委打分、计分员测算得分。

4、应考毕业生抽取答辩题现场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答辩结束评委打分、计分员测算得分。

5、计分员根据5名评委在《面试评分表》中对说课、答辩的评分进行测算,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求出的平均分即为该面试者的面试综合得分(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三)面试成绩的评定

面试成绩由说课和答辩两部分组成,其中:说课占60%、答辩占40%,总分为100分。每位评委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应聘学科岗位设置数确定初录人员。同岗面试分数并列者,由报考岗位县(区)在面试结束后(7月20日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竞岗。

七、面试的组织领导

(一)面试工作领导组:成立临沧市特岗 面试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施志胜同志任组长,市人事局副局长殷志红、市编委办副主任何富娥、市教育局副局长薛明聪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县(区)教育局人事主管领导,市人事局专技科、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教研室、人事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面试工作的组织和监督,受理与面试有关的咨询、申诉、举报。

特岗教师面试工作在市特岗 面试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进行,由县(区)特岗 面试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统一组织,以县为主”,由市特岗办统一面试标准,统一时间、地点及评价标准,县(区)成立特岗 面试领导小组,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报考本县(区)特岗教师的毕业生进行面试。县(区)特岗 面试领导小组应根据市特岗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拟定面试方案、开展资格复审、组建评委组等。

(二)面试评委组:面试评委在市、县(区)学校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中评委中聘请;面试评委分初中、小学组,评委应兼顾各个学科,评委数由各县(区)根据面试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数较多的县(区),每个初中组或小学组可分为若干个小组,每个评委小组不少于5人。

(三)面试监督联络组:监督组由市“特岗”办组建,每个县(区)安排1 人,面试考室和候考室由各县(区)设联络员、计分员各1名。

(四)后勤服务安全组:临沧师专安排,主要负责面试考场的布置、后勤服务,面试考场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八、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要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除说课教案、说课题纲外,不得携带手机、书籍等进入面试考室和候考室。

2、面试人员面试后出现同县同岗的面试分数相等时,由各县(区)负责处理。

3、面试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休息,不准高声喧哗。

4、面试时间到,考生逾时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各县(区)开展面试费用自行解决,考生面试期间住宿费、生活费、复印教案费等一律自理。

九、其他

本公告适用于报考特岗教师且不参加笔试的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的面试由各县(区)参照本公告制定相应的面试办法,面试时间安排在接到省“特岗”办笔试成绩后在各县(区)进行。各县(区)对专科生的面试办法应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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