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990 次 日期:2015-07-20 11: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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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麒麟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规定,结合《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报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报名及资格复审结束后,曲靖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公告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麒麟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考生署名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所需时间为15分钟。

(二)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含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编制工作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差额抽签确定,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项的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侯分室。

(二)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及考生分别进行相关纪律培训。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五)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六)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七)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八)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九)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本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一)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保存一年。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5月22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工作,由麒麟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后宣布无效。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147876

监督电话:曲靖市麒麟区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0874—6177195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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