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奉化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体检须知
来源:奉化人才网 阅读:1056 次 日期:2015-07-18 15: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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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列入体检对象的考生按以下通知参加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请所有体检对象于20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7:30前到奉化市政府大门口(地址:奉化市锦屏南路1号),逾期未到或未带指定物品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受检人员必须空腹,并随带身份证、笔、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300元(多还少补)。若受检人员的胸、肾部位有手术疤痕,请随带相应的手术小结。

3、受检人员必须服从带队人员和医生的安排。随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集中保管,不得向外界透露体检有关安排。不得向有关医生说情、打招呼,不得擅离体检现场,不得无理取闹。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有不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即作违纪处理。

4、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5、体检对象对心率、血压、视力、听力、身高、体重等能当场告知的六个项目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向体检组织单位申请即时复查,经同意后可以即时复查一次。

除《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不进行复检项目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为切实维护体检工作的严肃性,市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部门在录用过程中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体检对象进行复检。

6、体检结果(考察对象)将在奉化市党建网、奉化市人才网上公布。

7、咨询电话:0574-88588309。  

中共奉化市委组织部

奉化市人力社保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温馨提示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由于体检早上报到时间较早,外地考生最好提前一天入住奉化。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尿检时请留取中段尿液。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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