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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2015年政府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体检工作定于2015年7月16、17日上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报考宁德市政府系统公务员(含参公)职位经面试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请分别于2015年7月15、16日下午3:00~5:00)到宁德市人社局考试录用职位科(地址:蕉城南路48路,宁德市人力资源市场2楼)报到。2015年7月16、17日上午7:30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乘车集体前往医院体检。
二、体检标准
报考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的要求执行。
报考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对视力的具体要求,见福建省考录网www.fjkl.gov.cn招考职位表备注栏中的具体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随带证件、材料
1、参加体检考生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体检费。
2、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请在体检报到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已提交过的除外)。
四、其他
1、参加体检考生未按时报到或未准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放弃本次考试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2、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可向我局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4、宁德市人社局考试录用职位科,电话:0593-2870935。
附:2015年宁德市政府系统录用公务员(含参公)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详情请查看:http://www.fjndrs.gov.cn/show.aspx?A=laws&ID=2255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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