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4号)和我省实施意见,现将我省2011年特岗 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发布
请各州(市)、县(市、区)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1〕12号)于2011年5月16日前,在州(市)、县(市、区)招聘网站和其他媒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和《2011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附件1),同时将计划表发送至省特岗办(省教育厅人事处,下同)电子邮箱(jytrsc2@126.com),供省级招聘网站采用。云南教育网(http://www.ynjy.cn)是我省省级特岗 网站,应聘毕业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二、考试有关要求
(一)报名
1.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是特殊紧缺学科,不超过州、市年度总招聘数的30%);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体、美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报名要求
应聘毕业生可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2011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一式2份,应届毕业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
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2011年5月23日-6月3日为现场报名时间(在此期间内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应聘毕业生应按照各州(市)、县(市、区)招聘公告的通知到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现场报名需要材料: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报名结束后,各州(市)须于2011年6月10日前汇总,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汇总填写《2011年特岗 报名汇总表》(附件3),发送电子邮件报送省特岗办。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各州(市)统一印制,各设岗县(市、区)具体负责发放。
发放时间:2011年7月7日—8日。
发放地点详见各州(市)、县(市、区)招聘公告。
(三)笔试
1.总体安排
笔试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各州(市)、县(市、区)具体组织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为2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笔试时间
2011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各州(市)、县(市、区)招聘公告。
4.考务管理
(1)试卷领取:各州(市)根据报名人数和考场设置情况,填写《2011年特岗 笔试试卷需求暨考场安排表》(附件4、5)于2011年6月16日前报送省特岗办;于2011年7月6—8日,到省特岗办领取笔试试卷。
(2)考点设置:各州(市)、县(市、区)教育局在州(市)政府所在城市或县城设置考点。各州(市)需在招聘公告中说明本州(市)的考点设置情况。
(3)考场要求: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纪者按高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妥善处置。
(4)试卷交回:各州(市)于2011年7月9日—11日,将考完的试卷按规定封装后,交省特岗办。在交试卷时,必须以县(市、区)为单位提交《2011年特岗 笔试成绩登记表》(报送书面及电子文档各1份,详见附件6)。
(5)2011年7月18日前,省教育厅将考试成绩(书面及电子文档各1份)以机要件形式寄给各州(市)教育局。需自取者可联系自取。
(6)需查分者,在接到考试成绩5日内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登记后,报省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
5.其他事项
(1)考试值班、考务问询电话:0871—5123983、5161167。
(2)各州(市)须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务管理方案。
(3)为应对突发事件,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云南省教育统一考试各种偶发事件应急处置参考(暂行)》和《云南省国家教育考试期间一般和轻微地震应急预案》及考场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预案。
(四)面试、体检和聘用
1.面试
笔试结束后,各州(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请省特岗办。面试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再次审查,对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按照本县(市、区)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市、区)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州(市)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
面试考官由各州(市)、县(市、区)进行异地交流选派或临时派遣;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具体工作由各州(市)组织县(市、区)开展,面试内容由组织面试的州(市)教育局参照当地现行教师面试办法自定,以分学科说课或讲课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2.体检和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方可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各州(市)务必于2011年8月20日前,向省特岗办汇总上报《2011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书面及电子文档各1份,详见附件7)。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高等学校要将特岗 作为拓宽就业渠道的一项重大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张贴、班会等各种信息传播手段,向毕业生和社会宣传特岗计划的方针政策和特岗 的有关信息,做好应聘毕业生政策咨询解答。
(二)各地、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特岗 考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联系人:自学良
电 话:0871-5141453
附件:
1.2011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2.2011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毕业生下载)
3.2011年特岗 报名汇总表
4.2011特岗 笔试试卷需求暨考场安排表(小学)
5.2011特岗 笔试试卷需求暨考场安排表(中学)
6.2011年特岗 笔试成绩登记表
7.2011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下载查阅原文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