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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生问答
(The Examinee Answers)
1.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一所什么性质的学校?
答: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与企业合作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所谓独立学院,是国家根据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现有的高等教育资源供给难以满足广大考生对优质教育需求的情况下批准成立的、利用普通高校优质的教育资源与民间资本(社会力量投入)相结合而创建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完全不靠国家财政投入,是一种全新的大学。其特点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托母体高校雄厚的师资优势和严格、规范的教学管理,独立招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财务、独立组织和实施教学。
2.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目前的办学优势是什么?
答:名校办学。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雄厚的学科优势,以科技和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设置专业。西安交通大学对城市学院的教学与管理有指导权和一定管理权限,以保证办学质量。城市学院以西安交通大学的管理模式为基础,既严格管理,又充分利用独立学院灵活的办学机制,大胆改革、创新,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培养符合企业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经过十年的办学实践,学院不仅从西安交通大学选聘了一大批教学经验丰富的知名教授担任各系专职正副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和各专业的首席教授,并已形成一支以交大著名教授为主要学科带头人,结构合理,素质好、水平高的师资队伍,管理干部也主要来自西安交通大学,实施规范管理,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升。此外,有改革创新的办学思路,有能充分满足教学需要的办学条件,有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在新的形势下,紧紧抓住以增强学生的核心竞争力这个根本,学院现已成为在全国具有相当影响力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独立学院。
3.问:什么是教学改革试点班?
答:为探索适合独立学院长足发展的特色教育之路,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上有所创新,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2009年学院开始在学科大类里举办"教学改革试点班"简称"教改班"。2015年学院将在省内本科第二批次招生的基础上,继续开设"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电气信息类"和"计算机类"四个"教改班"。省内普通类考生进入"教改班"除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外,文史类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均须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理工类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均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高考成绩达一批本科线者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学院为"教改班"配备最优秀的师资,独立组织教学,学生享受在同类学科大类中任选专业和按70%-80%的比例评定奖学金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按照"末位淘汰"和"浮动"机制,每学期将单科不及格的学生淘汰到普通班,将普通班名列前茅的学生"浮动"至"教改班"。
4.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在哪个批次招生?在"平行志愿"模式下,如何提高录取命中率?如何满足专业志愿?
答:从2014年起,除艺术类专业外,学院的所有专业在省内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学院多年来不仅在硬件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还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不断积累总结,为更高层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学院的招生在省内同批次的录取分一直位居榜首,文史类全部、理工类80%均在本科第二批次控制线以上,已完全具备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条件和能力。省外在各省规定的本科批次录取,采用成绩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择优确定专业。
目前大多数省份采取"平行志愿"的志愿填报、投档和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模式下每个考生的投档机会只有一次。根据以往经验,在专业志愿填报时,建议尽可能按照意愿顺序填满所有专业且选择"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以免出现因填报专业单一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而被退档的问题。
5.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颁发何种性质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答: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办学。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学院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
6.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的就业前景如何?
答: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利用新机制、新模式的办学优势,充分考虑未来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趋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宗旨,依托西安交通大学优质教育资源,设置当前国内人才需求量大面广的热门专业。培养过程中既加强学生基础知识的教育,更注重学生基本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市场竞争能力。毕业生可到工业、企业、经济、管理等领域从事运行、制造、管理及技术开发等工作,也可考研或自主创业。
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截止目前,我校已经建立了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的就业基地,每年到校招聘的省内外企业近500家。
7.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奖学金、助学贷款情况如何?
答:自2007年以来,学院坚持多元混合资助既帮困又奖优的资助政策体系,采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每年有近60%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奖助学金。
目前,学院还为来自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地区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问题。除上述省份外,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国家关于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针对独立学院学生惠及的程度有限,望贫困考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量力而行。
8.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的收费情况怎样?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独立学院无国家财政拨款,实行按教育成本收费。2015年经管类、人文社科类学费10000元/学年,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机械类、外语类、护理学12000元/学年,艺术类15000元/学年。(收费如有变动按陕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八)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招生院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性质:独立学院(教发函〔2004〕71号)
办学地点:陕西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8715号
培养层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制:四年
第二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
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专业录取。
第八条 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按照成绩优先和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以位次、非平行志愿以英语、数学之和的平均成绩为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院普通文史、理工类均在省内本科第二批次招生。陕西普通类考生进入"教改班"除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外,文史类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均须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理工类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均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高考成绩达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者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外省在二批本科录取考生总分高于当地本科第二批次控制线10分(含10分)以上;三批本科(或二批B、C)录取考生总分高于当地本科第二批次控制线(或二批A线)5分(含5分)以上者,入学后可自愿选择进入相应专业的"教改班"。
第十条 根据各省录取模式的提档要求及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调阅档案时,按照国家照顾政策加分后的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或位次相同时优先。
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专业科目成绩合格(省统考通过或取得学院专业课校考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者,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相同,按文化课总分或位次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录取要求进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所有类别考生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满足计划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艺术各专业按文理考虑院校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对于进行录取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的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我院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除日语专业外,其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收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经管类专业100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专业100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12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12000元/学年,护理学专业12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学年。(2015年学费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的我院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国家规定,我院以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九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后,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8715号 邮编:710018
学院招办:029-86652008、86652009、86652006、86654990、86652007(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xjtucc.cn 招办网址:http://zhaoban.xjtucc.cn 招生邮箱:zhaoshengban@xjtucc.cn
(九)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十)2012-2014年录取最低分与二本线比较及相对变化情况
(十一)学费标准
经济学类教改班 10000元/学年
工商管理类教改班 10000元/学年
电气信息类教改班 12000元/学年
计算机类教改班 12000元/学年
经济系: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市场营销、经济统计学 10000元/学年
管理系: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公共管理类 10000元/学年
人文与社会科学系: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 10000元/学年
电气与信息工程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12000元/学年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管理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12000元/学年
机械工程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12000元/学年
外语系:英语、商务英语、日语 12000元/学年
护理系:护理学 12000元/学年
艺术系:书法学、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15000元/学年
(注:2015年学费、住宿费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二)招生与录取
从2014年起,除艺术类专业外,学院的所有专业在省内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学院的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要求进行。艺术类各专业均在各省"提前批次",其它专业均在各省规定的本科批次录取。
根据各省志愿模式,按照成绩优先和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以位次、非平行志愿以英语、数学之和的平均成绩为序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录取要求进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所有类别考试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满足计划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艺术各专业按文理考虑院校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详见我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学院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除日语专业外,其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英语口试。
艺术类考生文化课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按文化课总分择优录取。(详见我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十三)教学改革试点班(教改班)
为探索适合独立学院长足发展的特色教育之路,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上不断创新,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2009年学院开始在学科大类举办"教学改革试点班"(简称"教改班")。2015年学院在省内本科第二批次招生的基础上,继续开设"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电气信息类"和"计算机类"四个"教改班"。省内普通类考生进入"教改班"除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外,文史类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均须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理工类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均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高考成绩达一批本科线者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外省在二批本科录取考生总分高于当地本科第二批次控制线10分(含10分)以上;三批本科(或二批B、C)录取考生总分高于当地本科第二批次控制线(或二批A线)5分(含5分)以上者,入学后可自愿选择进入相应专业的"教改班"。
学院为教改班配备优秀的师资,独立组织教学,实施严格管理,学生享受在同类学科大类中任选专业和按70%-80%的比例评定奖学金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此外,教改班实行"优胜劣汰"和"有进有出"的管理办法。
(十四)毕业与就业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学院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十五)学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和实训基地建设
根据"强化实践、注重能力"的培养思路,除了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等常规性实践环节,学院还通过"课外十学分"制度保障学生参与各类社会调查、社会实践、专业调查、专业实习等实践环节四年不断线。近年来学院在与政府部门、各类企业合作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
实训基地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学院斥资建成各类校内实习实训基地10余个。此外学院还与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西玛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知汇元软件有限公司、秦川机床工具集团公司、陕西渭河发电厂、华夏银行、广发证券、西安西沃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敦煌艺术研究院等单位建立了100余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强化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十六)学生党建
学院党委在西安交通大学党委的领导下,秉承求是创新的精神,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优势,积极探索独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学院于2004年成立了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党校,十年多来,通过党校教育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党建工作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始终处于核心地位,对学生正确认识国情、了解社会、立德树人、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先进性等方面起到了引领作用
(十七)奖(助)学金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自2007年以来,学院坚持"多元混合"的资助原则,形成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每年有近63%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奖(助)学金。学院通过对奖(助)学金的评定,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增强学生的荣誉感,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十八)学生社团
为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提高学生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学院积极为学生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在学院团委指导下,"城市之声"广播台、弈术辩论文化协会、书画协会、支农促进会、"疯狂英语"俱乐部、"百草园"文学社、知行书友会、DM音乐社、街舞社、演讲与口才协会、数学建模协会等学生社团影响广泛,汽车爱好者协会、数学建模协会、机器人兴趣小组、外语调频台、人力营销学社等融专业学术与兴趣爱好为一体的社团逐步壮大。目前,学院共有54家学生社团,涵盖人文社科、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艺术、体育五大类。社团活动坚持育人为本,注重品牌塑造,参与人数广泛。丰富的社团文化生活,使学生兴趣和特长充分得到发挥,成为学院建设和谐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
(十九)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
学院历来重视第二课堂活动,着力构建和推进了组织教育平台、校园文化平台、科技创新与创业平台、志愿服务与权益维护平台、新媒体平台等建设,努力打造有特色、学习型、科学性、系统化的第二课堂,将其视为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院以学生党建为龙头,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为重点,通过五佳党日活动,促进党支部学生党员的教育与学习。通过举办"新生杯"辩论赛、"星火杯"课外科技(创业)竞赛、迎新生文艺汇演、新年音乐会、毕业生欢送会、社团文化节、寒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一二o九"爱国合唱(演讲)比赛、大学生书画o摄影巡回展、外语文化节、篮球、乒乓球和羽毛球比赛、健美操比赛以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一系列活动,利用"青年城院"网站、"城市学苑"报、"城院之声"广播台以及微博、微信等校园新传媒等平台,丰富了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院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8715号邮编:710018
学院招办:029-86654990、86652009、86652008、86652006、86652007(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xjtucc.cn(公网) 招生邮箱:zhaoshengban@xjtuc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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