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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依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2015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批复》(南编办计函〔2015〕33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校定于2015年6月组织开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具体如下。
一、公开招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1年内无失信行为或有失信行为但累计分值未达到6分(按《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认定;
(三)适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资格和相应普通话水平。
二、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
学校2015年组织考核招聘教师11个,专业及人数分别为:
(一)理论教师5人:化学1人、分析化学1人、数学与应用数学1人、心理健康教育1人、材料科学与工程1人;
(二)一体化教师2人:轻化工程1人、经济学1人;
(三)教学辅助教师4人:环境艺术设计1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人、汉语言文学1人。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方案在南宁市人才网、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校园网公布。
2.凡符合本方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填写《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请按要求的规格粘贴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4.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5年6月29日为计算基数。如:35岁以下,为1979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审查
1.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验证制度。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学校有权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3.资格审查地点:南宁市大学西路157号(罗文市场对面)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3楼人教科办公室,电话:0771-5680509。
(三)专业技术能力评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专家,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鉴,评鉴的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的原则。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选按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确定。
(2)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在学校五校区区域内公布。
3、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相关事宜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同时将面试人选名单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1)面试的方式: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具体方式为:说课、结构化面试。
(2)面试的分值:面试分值赋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每一考生面试结束,各位考官根据考生表现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总分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最后得分。
面试成绩经统分员、核分员、监督员、考官、主考官审定签名后,同一招聘岗位集中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的面试成绩由学校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张榜公布。
(3)面试的考官:每个考场考官共7人,外聘专家考官不少于3人。
(4)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对专业技术能力评鉴、面试合格的报考者,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五个系部公布。
2.明确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3.成立考核小组。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安排一名校领导任组长,2名以上工作人员。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4.研究体检人选。考核工作结束后,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并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五个系部公布。
(六)体检。体检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根据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核、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考工作的要求,从面试成绩、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学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公开招聘教师的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指导、业务管理和检查监督。
(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公开招聘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和学校干部职工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三)实行回避制度。学校领导及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以及其它利益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严肃公开招聘教师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评鉴和面试题目的;
5.违反自治区、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监督举报和政策咨询电话: 0771-5680509。
2015年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依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2015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批复》(南编办计函〔2015〕33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校定于2015年6月组织开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具体如下。
一、公开招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1年内无失信行为或有失信行为但累计分值未达到6分(按《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认定;
(三)适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资格和相应普通话水平。
二、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
学校2015年组织考核招聘教师11个,专业及人数分别为:
(一)理论教师5人:化学1人、分析化学1人、数学与应用数学1人、心理健康教育1人、材料科学与工程1人;
(二)一体化教师2人:轻化工程1人、经济学1人;
(三)教学辅助教师4人:环境艺术设计1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人、汉语言文学1人。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方案在南宁市人才网、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校园网公布。
2.凡符合本方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填写《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请按要求的规格粘贴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4.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5年6月29日为计算基数。如:35岁以下,为1979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审查
1.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验证制度。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学校有权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3.资格审查地点:南宁市大学西路157号(罗文市场对面)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3楼人教科办公室,电话:0771-5680509。
(三)专业技术能力评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专家,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鉴,评鉴的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的原则。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选按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确定。
(2)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在学校五校区区域内公布。
3、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相关事宜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同时将面试人选名单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1)面试的方式: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具体方式为:说课、结构化面试。
(2)面试的分值:面试分值赋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每一考生面试结束,各位考官根据考生表现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总分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最后得分。
面试成绩经统分员、核分员、监督员、考官、主考官审定签名后,同一招聘岗位集中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的面试成绩由学校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张榜公布。
(3)面试的考官:每个考场考官共7人,外聘专家考官不少于3人。
(4)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对专业技术能力评鉴、面试合格的报考者,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五个系部公布。
2.明确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3.成立考核小组。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安排一名校领导任组长,2名以上工作人员。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4.研究体检人选。考核工作结束后,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并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五个系部公布。
(六)体检。体检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根据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核、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考工作的要求,从面试成绩、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学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公开招聘教师的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指导、业务管理和检查监督。
(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公开招聘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和学校干部职工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三)实行回避制度。学校领导及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以及其它利益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严肃公开招聘教师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评鉴和面试题目的;
5.违反自治区、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监督举报和政策咨询电话: 0771-5680509。
附件: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
《报名登记表.xls》来源于南宁人才网,最近更新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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