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衡阳市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医师资格证书》领取须知
来源:衡阳市卫生局网 阅读:669 次 日期:2015-06-24 11: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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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考生:您好!

祝贺您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现将资料的保管做如下告知:

1、您应收到的资料:资格证、成绩单、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始报名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2、所有的纸质资料是遗失资格证补办时所必须递交的资料,该资料仅此一份,遗失时无法补办,请一定放入您的人事档案袋内保存。

3、2013年毕业的考生,必须是2张累计试用满1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如果没有累计满1年的证明,请您补好后和纸质资料一起放入人事档案袋内。第二张证明的试用起始日期为2014年4月至2014年8月,开具日期为2014年8月30日,一定要加盖试用机构的公章。

4、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尚未制好,待制好后另行通知。

5、办理了快递的人员,邮政会直接邮寄给你,请在6月29日前注意查收。未办理快递的西医考生(临床、口腔、公共卫生)请本人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15年6月24-26日、6月29日到市卫生局三楼315室领取,中医考生(中医、中西医结合、师承和确有专长)请本人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15年6月24-26日、6月29日到市卫生局309室领取。

衡阳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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