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财政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公司,省属高等院校,各金融保险公司,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做好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以及《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云财会〔2007〕22号) 等有关规定,我们制订了《云南省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好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附件:云南省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