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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2015]12号)以及《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 1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5年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数为17个(含2个“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招聘计划),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及工作能力;
(二)应聘人员最迟应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幼教岗位本科及以上即可,其它专业必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本科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四)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达到教师职业要求的普通话水平。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此类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公开招聘程序:
本方案已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者,请登录太原科技大学网站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6月30日通知,并同时公布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等事项。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请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太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贴好照片)(见附件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如不达比例,则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面试与考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及考核。整个过程由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笔试、面试专家的构成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1、笔试
(1)笔试对象为全体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笔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模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模块包括英语和数学,分值各占50%;其它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模块包括英语和计算机,分值各占50%。)和专业知识模块(与所应聘岗位对应的基础和专业知识),其中管理学岗位专业知识模块侧重考察管理科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会计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及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所涉及的内容。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为闭卷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块和专业知识模块均按百分制计分。
(5)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笔试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6)笔试总成绩在我校网站进行公布。
(7)根据笔试总成绩,按3: 1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达不到3: 1的,须经教育厅、人社厅重新核定招聘岗位数,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但综合成绩要求不得低于7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2. 面试
(1)面试内容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教学岗面试以试讲为主,提问和答辩为辅,对应聘者的教学技能、语言表达、知识水平、板书、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应聘者应准备2小时的备课教案,试讲完毕将教案交面试专家组,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教辅岗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以提问和答辩为主,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4)面试(含试讲)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5)面试成绩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3. 考核人选的确定
综合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计分,为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顺序,按1:1的比例进行考核。
4. 考核
(1)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2)考核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进行;
(3)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5. 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与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领导会议研究确定。
6. 体检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7. 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在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8. 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校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
(一)学校成立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
(二)学校公开招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由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附件2:太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
温馨提示:
《太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doc》来源于太原科技大学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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