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会泽县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会泽县教育局 阅读:1531 次 日期:2011-04-19 17: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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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教育局关于2011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曲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曲教人[2011]3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4月21日—4月26日个人通过指定网站在网上完成报名。4月27日—5月4日持所需证件材料到教育局人事科接受资格审查。愈期不再受理。

2.初中、小学、幼儿园类5月20日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测试通知单,5月21日-22日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高中类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事项待后另行通知。

3.6月底前公布认定结果,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方式

根据上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今年起,所有种类的教师资格申报统一实行网络申报,未进行网报或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予受理。

网报程序:

1.申报人员应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可自行登录云南教育网和曲靖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的曲靖市教育局页面相关公告)。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按提示注册并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照片规格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信息确认无误,成功提交注册信息。

3.打印申请表,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申请表上贴上与上传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半身纸制照片。

4.网报成功后在指定时间范围内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⑥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⑦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半身纸制照片一张)。

三、收费

根据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和曲发改收费[2008]19号文件规定,2011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参加测试的人员报名时需交180元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受理对象:户口属我县的社会人员、在职教师;在校学生如需到我县申办的需由所在学校联系并经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受理。

2.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有效期为2年,即2009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两学”合格证视为有效。

3.持有云南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2006年4月1日以来取得的视为有效。

4.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申请的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他条件符合但因所学专业无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理工类可申请认定小学数学教师资格,文科类可申请认定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师范类幼儿教育专业原则上只可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确因工作需要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必须取得相应的“两学”合格证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因证书遗失需补办的,持登报报样、学校证明、原证书编号、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照片等材料,于4月27日—5月4日到教育局人事科申请补办。

六、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熊老师

办公室电话:0874-5125498

手机:13211871696

QQ:630737534

附: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会泽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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