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洱源县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洱源县教育局 阅读:1483 次 日期:2011-04-19 13: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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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2011年教师资格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

根据教育部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从2011年春季起,所有种类的教师资格申报统一改为网络申报。具体需要履行以下手续:

1、申报人员登录教师资格申报网站,按照教师资格申报的提示,完成相关信息录入,检查核实无误后提交。

2、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信息确认时间段内,申请人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个人申报信息现场确认。

3、认定机构根据确认的信息,依据相关政策进行网络认定后,向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为帮助申报人员顺利完成网络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宜:

(一)申报时间:2011年4月21日至5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应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照(照片规格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

3、在户籍(或单位)所在县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内到确认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县医院出具的体格表;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⑦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⑧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半身纸制照片一张)。

(三)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6月1日—10日(4日、5日双休不确认)。

(四)现场确认地点:洱源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资格认定条件: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按《教师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分别具备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均应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院校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参加并通过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授权组织的考试后,获得单科结业证书。

3、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人员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地区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暂可方宽到三级甲等。

4.教育教学能力。对没有教学实践记录的人员,要对其进行教学能力测试,方式是说课,时间是6月14日。

 5、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的县医院体检合格。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必须在2011年4月21日至5月31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1年5月31日24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2、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请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个人选择的确认点和报名号。填好核对无误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高中教师资格一式二份,其余一式一份)。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或所工作的学校提交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申请人自己到县医院体检)及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由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审核,对申请人合格材料加注意见后,将材料返还申请人。

3、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及现场确认。

4、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见(二)申报程序第3条,请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5、请务必在网络关闭前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四、颁证时间:7月10日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一年一次,请知情者互相转告,过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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