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师宗县教育局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来源:师宗县教育局 阅读:1895 次 日期:2011-04-14 13: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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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曲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曲教人[2011]3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开始,所有种类的教师资格申报统一改为网络申报。为确保申报人员能够顺利完成网络申报,现将师宗县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1、教育系统

(1)在职在编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2)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的人员;(3)证书遗失,需补办的人员。

2、社会人员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师宗籍公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为师宗县户籍。

2、教师资格认定必备的思想品德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3、申报人员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4、申报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应为二级乙等及其以上,其中,母语非汉语地区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两学”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即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

三、网络申报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

2011年4月21日至5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网络申报网站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三)网络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和网络申报说明。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注册后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照(照片规格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

3、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1年5月4日至5月6日。

(2)确认地点:师宗县教育局人事股。

(3)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②《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县级及其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填写,并盖公章);⑧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半身纸质照片一张);⑨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专科学历是师范类专业毕业,后通过函授等形式取得本科学历的申请者,还须提交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专科不是师范类毕业,本科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者需提交“两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申请者,须提交“两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学”考试成绩有效期2年)。⑩重新申请认定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须提交原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补证人员应提交学校出具的证明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并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的种类、号码。

申报人员务必备齐所需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
四、注意事项

1、一般情况下,申报人员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同时,需牢记申报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

2、个人简历填写要求:起时间和止时间请用“2011-04-07”格式填写,且简历不得少于3行。

3、现场确认根据网络录入内容和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录入信息如有不实报名无效;未进行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4、打印表格。申请人员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打印)。

5、初定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证书编号打印工作。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说明

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普通话、体检合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的和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报人员,要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由县教育局组织,2011年5月16日至17日到县教育局领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2011年5月21日至22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市教育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封闭状态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案;面试包括说课和专家提问。

六、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由县教育局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市教育局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七、收费标准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文件规定执行。2011年5月4日至5月6日现场确认时交费。

咨询电话:0874-5757163

师宗县教育局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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