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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渭教人〔2015〕13号)及《2015年渭南市特岗 公告》,现就领取特岗教师理论考试准考证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2015年6月14日(星期日) | 9:00—11:00 |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 | 渭南市实验初级中学 |
14:30—16:30 | 学科知识 |
二、考试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教育基础理论知识主要考核考生对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了解与运用情况。原定的哲学与政治理论常识、文史基本常识与写作、自然科技常识等内容调整至学科知识考试部分。学科知识原定按照考生申报学段、学科命题,调整为按照学科大类命题,不再区分具体学科、学段。学科知识考试具体分为:理综1类、理综2类、文综类、艺术综合类和外语综合类5种。其中,申报中小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教师岗位的参加理综1类的考试;申报其他理科(包括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心理健康、科学、劳技、体育等)教师岗位的参加理综2类的考试;申报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政治岗位和幼儿教师岗位的参加文综类考试;申报中小学音乐、美术岗位的参加艺术综合类的考试;申报中小学英语岗位的参加外语综合类的考试。命题范围仍然是中小学知识和大学知识各占50%左右。
三、准考证的领取
请各位考生6月11、12日两天,到所报考县市区教育局凭身份证领取理论考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理论考试准考证,备用。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和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除带蓝色、黑色水笔、圆珠笔或黑色墨水签字笔外,其他任何物品(特别是书籍、资料、手机等)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严禁将手表、有封套的橡皮以及其他可能通过封套方式隐蔽无线电收发装置的用品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考场号等栏目。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迟到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不准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交卷之前不准离开座位。如确因身体健康原因必须去厕所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在开考前主动出示,去厕所应经监考同意并有监考陪同。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11.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渭南市特岗办
2015年6月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陕西省特岗 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