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来源:云南农业大学招生网 阅读:1906 次 日期:2015-06-09 15: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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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连续十年在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2012年入选“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所高校”,同年,学校招生就业处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

云南农业大学。

(二)学校代码

10676(部标)。

(三)学校性质

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学制及校址

学校办学层次为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和本科(含高职本科)、高职专科。本科学制四年(建筑学专业为五年),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校本部位于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五华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515号,普洱校区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3号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

二、录取规则

按照“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5年本专科招生录取规则。

(一)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本、专科招生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三)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依次按外语、数学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仍有相同情况,则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考生优先录取。

(五)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

(六)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制定的加分政策,所加的分数并入总分后,按以上原则录取。

(七)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并需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八)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九)生物技术本科专业为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同时又是云南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在云南省内招生批次为本科第一批,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十)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十一)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降10-20分投档”的鼓励政策,并结合各省(区、市)的具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录取。

(十二)学校招收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十三)在生源不足或生源质量较低的省(区、市),学校有权对部分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十四)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今年我校新增粮食工程本科专业,面向28个省(区、市)招生。

(十五)特有民族本科班是我校与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开办的边疆、民族人才培养重点项目,主要招收云南省15个特有民族考生(具体政策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免交学费、教材费、住宿费(普通宿舍),并给予部分生活学习补助。

2015年特有民族本科班招生计划60人(文科、理科各30人),招生专业为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秘书学、公共事业管理6个文史类专业和农学、园林、园艺、动物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工程造价6个理工类专业。

(十六)为加快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教育事业发展,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培养所需人才,今年我校继续在迪庆藏族自治州定向招收50名专项本科计划生,报考、录取、收费等按相关文件执行。

(十七)我校与荷兰范豪劳伦斯坦学院合作开设本科层次中、荷交流项目,学制四年(“2+2”模式),在校进行二年的外语和基础课学习,经中、荷双方选拔合格后,第三、四年赴荷兰范豪劳伦斯坦学院学习。学习合格者可分别获得云南农业大学、荷兰范豪劳伦斯坦学院相应的学士学位,未能赴荷学习的,完成云南农业大学相关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颁发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报考中、荷交流项目要求学生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英语基础,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十八)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方向)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此项目将采取“4+0”模式,招收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次水平的应届考生,在云南农业大学完成4年学业,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英国胡弗汉顿大学理学学士学位、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报考本专业高考英语、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不低于总分的60%。

(十九)我校生物技术、植物保护、烟草、动物科学四个本科专业为云南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专业(省外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其它本科专业均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批次为云南省专科第一批。

三、新生入学

(一)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报考资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收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按专业学科类别划分,本科(含高职本科,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3400~8500元,高职专科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1200元。实际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管理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奖、助学金

(一)优秀生可享受相应的奖励基金补助。

(二)优秀本科新生可按《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本科新生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申请3000~10000元的新生奖励。

(三)家庭困难学生按《云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校政发〔2008〕240号)执行。

七、附则

(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二)新生入学后的管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执行。

(三)本章程由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电话:0871—65227706、65226172

传真:0871—65227706

学校网址:http://www.ynau.edu.cn

招生网址:http://zjc.yna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ynau.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市区沣源路452号

邮编:650201

招生咨询QQ群:15333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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