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元阳县2011年申报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元阳县教育局 阅读:1461 次 日期:2011-04-09 14: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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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从2011年开始,所有种类的教师资格申报统一改为网络申报。即申报人员登录教师资格申报网站,按照教师资格申报的提示,完成相关信息录入,检查核实无误后提交;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信息确认时间段内,申请人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个人申报信息现场确认;认定机构根据确认的信息,依据相关政策程序对申报人员的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红河州2011年申报教师资格公告,现将我县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络报名时间:2011年4月21日至5月4日(请自行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填报相关材料)。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确认地点:元阳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申报人员范围:全县各类学校中无教师资格的人员(含新分配的人员、代课教师等),符合申报教师资格条件的各类社会人员。

五、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工作单位或所毕业学校盖章)。

(五)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六)小一寸免冠同底半身彩色照片三张,网络报名表内照片必需是同一张且自行按要求添加(尺寸114×156)。

(七)社会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册。

(八)申请表请自行打印(A3纸)。

(九)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合格证两年内有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表(在所属县内相应学校测试)。

六、原则:自愿申请。

七、收费标准:需参加课堂教学测评的人员,按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文件精神执行,即每人180元。

未尽事宜请登陆红河州教育网http://www.jyj.hh.gov.cn/查看。

申报人员应根据个人情况认真对照申报要求,从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备齐材料后再到人事股确认,因申报材料不属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请各学校及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不明之处请与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5642569,联系人:韦老师。

元阳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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