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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社区城镇居民低保工作站(以下简称“两站”)建设,根据并人社发[2011]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和社区城镇居民低保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机构空缺人员进行公开招聘补员。现就相关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凡具备下列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本行政辖区居民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4、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
5、身心健康,无残疾;
6、同等条件下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二、招聘名额
按我区目前“两站”居民社区缺员情况进行补充,具体详见《晋源区“两保”机构招用基层工作人员情况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两站”人员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全区成立招聘领导组如下:
组 长:王俊东(区人社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曹跃荣(区人社局党支部书记、第一副局长)
副 组 长:刘书飞(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卫红(区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王永劭(兼),电话:6592974。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此次招聘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择优录取。经自愿申报、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岗前培训等合格后正式聘用。
(二)组织报名
报名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文件及办法由领导组办公室下发给各相关单位,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媒体、社区及网络公共平台进行公布。
1、宣传发动。(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12日):全区多渠道、多方式,对录(聘)人员的条件和范围进行大力宣传。
2、现场报名。(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19日):凡符合上述“招聘条件及范围”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应学历毕业证、《就业失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四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区人社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审核报名。(报名地点:晋源新城政府2号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层)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本人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将组织专人对报考者报送材料进行逐一审查。“两站”人员报名表一律由本人填写,不得顶替。
4、面试审核。报名期间招聘工作组将对报考者本人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沟通能力进行考察,保证报考人员能满足日常相关工作要求。
(三)笔试
本次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8日9时
(四)公示
考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为一周。公示期间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领导组办公室申请对本人考卷进行复议。对于涉及考生的考试公平、公正、保密性等问题要求异议者署名实事求是进行反映,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对考生没有问题或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分数高低和招聘人数择优录取并确定体检名单。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在区级以上医院进行统一常规体检。对达不到身体要求的(如:患有肝炎等传染性疾病;怀孕;视觉、听觉、语言表达有重大缺陷影响正常沟通等)将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递补。
(六)聘用办法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分别与录用的社区“两保”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如属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领取基本生活费和失业保险金。
(七)培训上岗
本着“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低保工作人员须统一参加区人社部门、民政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持证上岗。
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2015年度如涉及“两保”人员空缺将不再重新公开考试招聘,将按照此次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待遇标准
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低保工作人员实行劳动聘用合同制。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低保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按5:5的比例共同负担。
五、工作要求
1、这次公开招聘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低保工作人员,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责成专人负责,抓紧抓好。
2、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把好招用人员质量关,要客观公正,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综合素质高、热爱社区工作的人员充实到劳动保障和城镇低保队伍中来。
3、区领导组要对这次招聘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者,将严肃查处,取消资格。
六、其它
1、如遇特殊情况,涉及到时间变更由招聘领导组决定。
2、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七、报名咨询电话:6592974
报名监督电话:6592009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西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