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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现将编制我校2016年博士、硕士招生(包括内、外招生)专业目录与硕士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须与培养方案中的研究方向保持一致。招生专业目录仍采用一级学科、专业及招生方向三级模式。每个学术型专业的硕士招生方向不得超过5个,博士招生方向不得超过6个。
(二)每个招生方向必须与招生导师对应,不得以导师组模糊代替。专业学位可不设招生方向,导师姓名须全部列出。
二、关于导师
(一)列入招生简章的导师名单以学校审核公布的为准。导师申请审核的专业须与招生专业一致。每个专业的全职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得少于3人。导师人数少于3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同意招生。
(二)博士生导师只能在一个学科专业招生。若跨专业招生,经学校批准可隔年轮招。博士招生方式有申请审核、硕博连读、统一招考三种方式。
(三)经研究生院批准,硕士生导师最多可在同一级学科的两个专业同时招生,且须明确第一招生专业;若因学科建设需要跨一级学科招生,则须相关学科组、分委会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公示。
(四)省内兼职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要标识*注明,且隔年招生。2015年已招生的,可列入2016年招生简章,但不再安排招生计划。省外兼职导师不再安排招生计划。
三、关于招生指标
(一)各学院可按2015年本院的招生计划做专业分配。
(二)提倡硕士招生按一级学科公布指标。研究生院正进行测算调整,最后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三)请以学院为单位注明接收推免生的最大名额数。
四、关于命题
(一)硕士招生专业须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设置自命题考试科目,博士招生专业须按一级学科或专业设置,不得按招生方向设定。
(二)各学院要统筹教育部备案批准的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与交叉学科,经研究生院同意方可启动招生。
(三)复试笔试科目按专业制定,其考察内容须与初试科目各有侧重。
(四)自2016年起,学校试行在博士统一入学初试中不再设置外语科目。在在复试阶段加强对专业外语的考核。
五、关于编制程序
(一)各学科组长召集导师讨论集体商定招生专业目录与考试大纲的编制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研究生院。
(二)研招办汇总,经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教育部。
六、报送方式
(一)招生专业目录电子版在研招网后台上如实填写。
(二)各科目考试大纲电子版发至bluesky_0001@163.com
(三)招生专业目录与各科目考试大纲纸质版须经学科组长、研管办主任、主管院领导、学院研招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四)报送时间:6月26日前。联系人:韩刚,85228526。
七、网上公示核对时间
7月1—6日,请各学院、导师认真核对确认。
招生目录编制与考试大纲制订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学术强很强的工作,是广大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认真负责,严谨求实,不得随意变化,切实维护考生的切身利益。
研究生院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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