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司法局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来源:中国贵阳网 阅读:1285 次 日期:2015-06-05 15: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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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9日、20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司法部和贵州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贵阳市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实行全程网络化管理,报名人员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6日0时至7月5日24时。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登陆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填报信息、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网上交纳考试费。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报名条件、报名流程按照《贵州省司法厅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要求执行。凡在贵阳市报名人员报名地点应选择“贵州省贵阳市”。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网上缴费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登录系统进行信息查询、修改和打印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请于9月4日至9月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要求与纪律

1、应试人员应当洁身自爱、珍惜自己前途和命运,诚信参考、反对作弊;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严格遵守《保密法》、《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

2、报名人员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因身份证遗失的,必须凭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合格应试人员在办理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供补办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内,按照要求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供监考人员现场检查。

四、注意事项

1、有关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内容、方式、科目、成绩公布、资格授予等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阅。

2、贵阳市国家司法考试的后续重要事项(考场设置、交通、就餐等)将于9月初在贵阳司法行政网(http://www.gysf.gov.cn)或新浪微博(贵阳司考服务)上进行公告,请考生务必按时登录查看。

贵阳市司法局

2015年6月5日

附件:贵州省司法厅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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