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新生住宿相关通知
来源: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网 阅读:1953 次 日期:2015-06-02 16: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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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全体研究生新同学:

欢迎你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习!为切实做好2015级研究生住宿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攻读全日制博士、硕士学位的在校教职工,学校不予安排宿舍。

二、学校不统一安排博士研究生的住宿,2015级博士研究生如需要入住学生公寓,请于6月10日—6月30日期间将申请表格的电子版发到邮箱csuftyjsy@163.com(表格见附件),开学一周内再将签署好意见的纸质表格交研工办,过期将不予办理。

三、硕士生毕业后继续在我校攻读博士学位者,应按时办理毕业离校退宿手续,并按规定时间入学。硕士直攻博士者,应退掉原宿舍后按当年博士生有关要求办理住宿手续。

四、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入住学生公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不住学生公寓:1.本校教职工子弟; 2.本校教职工配偶;

3.家住长沙市学校周边(须提供本人、配偶或父母房产证明佐证材料);

4. 个人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提供证明)

五、 凡符合校外住宿条件者,本人提出在校外自行解决住宿的研究生,必须履行如下手续,方可在校外住宿:

1.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入学的新生)校外住宿办理程序是:新生本人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好《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不住学生公寓申请表》,6月10日—6月30日期间将申请表格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suftyjsy@163.com,在开学一周内将签署好意见的纸质表格及相关材料交研工办,过期不予办理。

2.申请有效期为当年,如第二年需继续校外住宿(硕士)或继续入住学校公寓的博士,都必须重新提交申请表。

六、凡擅自到校外住宿的硕士研究生,将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责令其立即改正错误,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处分;经说服教育仍然不改正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七、注意事项:1.新生必须先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不住学生公寓申请表》电子档发到邮箱,否则开学后将不予以办理申请的后续手续。

2.研究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生命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或担保人承担。

3.咨询电话:0731—85623141(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后勤与产业管理处

2015-5-20

附件: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新生不住学生公寓申请表.doc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住宿申请表.doc

温馨提示: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新生不住学生公寓申请表.doc》《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住宿申请表.doc》来源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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