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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大做强连城县工贸公司,吸引优秀人才,引进先进管理理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连城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连城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
二、招聘职位职责和要求
连城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工贸公司)
主要从事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培育光电、新材料等工业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贸易;开展融资和对外投资合作经营业务。招聘职业经理人3名。
(一)总经理1名
主要职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职位要求: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能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对县工贸公司的发展规划定位和对连城工业园区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有较强的现代企业管理意识和良好的职业经理人素养,具有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尤其是融资管理、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等方面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建设和组织领导能力。具有财务、金融、投资等财经方面高级职称或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招聘。
(二)副总经理2名
主要职责:协助总经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副总一:熟悉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具有较强的投资分析能力和辅导能力,熟悉投资、融资及财务管理;具有一定的资本运作能力,熟悉资金管理及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具有现代企业管理意识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组织能力。具备财务、金融、投资等经济方面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招聘。
副总二:熟悉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具有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经营管理及工程项目管理能力,有工程施工管理、质量管控、工程预决算等方面经验,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职业素养良好。具备相关建筑行业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招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符合招聘职位要求;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55周岁及以下;
(五)身体健康;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聘:
1.在销售额5000万元或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企业中任副职领导职务一年以上(含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
2.在销售额5000万元或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企业中担任中层管理岗位职务三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限制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先招聘总经理人选,总经理人选确定后,再招聘副总经理人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止。
2.报名地点:连城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连城县水利大楼一层),联系电话:0597-3128796。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报职位;报名总经理职位的可兼报副总经理职位,应聘者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应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两张。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向县公开招聘工贸公司职业经理人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业绩的相关证件电子文件(可扫描或拍照),相关报名材料发至电子邮箱:lcgwyj@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0597-3128789)。
(3)咨询电话:0597-3128789、13950822363。
4.资格审查:连城县公开招聘县工贸公司职业经理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职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二)面试: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形式。面试按招聘职位分别进行,即报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职位的人员,分别参加不同的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基本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能力等。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邀请有关专家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
4.面试总成绩按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各占50%计算合成,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组织考察和研究确定
1.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1:3 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不足3人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被考察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县委、县政府根据面试、考察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体检对象。
4.经确定的体检对象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招聘职位考察排名情况进行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四)聘前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县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和管理
1.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县政府《连城县国有四大公司新聘管理人员暂行办法》(连政综〔2012〕431号)文件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正式任职的,聘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工贸公司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无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企业任职有关规定情形的,应办理有关辞职、解除聘用合同手续,不再保留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和相关待遇。聘用期内,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交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聘用人员应遵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按县政府下达的经营目标与县国资办签订《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确保县国有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招聘人员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奖励薪酬三个部分组成。试用期间,聘用人员只享受基本年薪。
1.总经理基本年薪30万元(含税)、副总经理基本年薪24万元(含税),由县工贸公司按月平均发放。
2.绩效年薪与年度(任期)考核和企业效益挂钩,原则上不高于基本年薪的3倍。年度(任期)结束后,由县国资办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并依据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兑现绩效年薪。
3.对在任期内作出特殊贡献或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国资办下达的专项目标任务的,可给予经营班子及贡献突出人员一定的奖励薪酬。奖励方案由县国资办提出,报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后执行。
六、组织领导
1.成立连城县公开招聘县工贸公司职业经理人工作领导小组。
2.本招聘方案未尽事项由连城县公开招聘县工贸公司职业经理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作补充通知。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人大常委会、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连城县公开招聘县工贸公司
职业经理人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29日
温馨提示:
《公开招聘连城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报名登记表》来源于连城县人事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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